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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黑龙江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责编:admin 2025-10-09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培养目标

黑龙江工程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招生计划

我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均为预估数,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报名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同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通知公告要求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报考我校设计专业(代码135700)的考生(须使用画板和非常规考试用纸)应选择我校报考点考试。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7.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部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要求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确定,考生网上确认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看确认具体安排和要求。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我校和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初试

(一)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二)初试科目下载附件1《黑龙江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查看,初试科目考试大纲下载附件2《黑龙江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查看。

(三)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复试和调剂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考生可以下载附件1《黑龙江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查看加试科目和加试参考书目。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

(一)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省级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6年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二)我校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黑龙江工程学院,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不需转入黑龙江工程学院,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2026年9月)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校将对相关证书进行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四)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五)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六)我校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我校将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上传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我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学费标准和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学习形式

专业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标准

全日制

电子信息

3年

9000元/年/生

全日制

资源与环境

3年

9000元/年/生

全日制

交通运输

3年

9000元/年/生

全日制

会计

3年

9000元/年/生

全日制

设计

3年

9000元/年/生

(二)住宿费标准

2人间,费用为2000元/生/年。

4人间,费用为1200元/生/年。

如上级单位政策调整学费标准和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单位批复执行。

资助政策

我校实施研究生奖助贷制度,研究生可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名额由国家确定,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据学校相关政策评定。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其他资助政策评选办法以《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为准。

其他事项

(一)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凭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并报研究生部备案。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我校有关考试的通知,如网上确认、考场安排、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等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本章程解释权在黑龙江工程学院,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执行。

(四)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

电话:0451-88028802 / 88028257

网址:http://www.hljit.edu.cn/

邮箱:yjsb@hljit.edu.cn

附件

附件1:黑龙江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黑龙江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zip

还可以通过下方阅读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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