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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级研究生新生,拟录取后你需要关注的八件事

责编:admin 2026-04-29

恭喜你成功拟录取为我校2026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你需要关注以下八件事:

一、非定向生调取档案

①全日制非定向拟录取考生在收到学校发出的电子调档函,打印后将纸质版交至个人档案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往届拟录取考生(2026年之前毕业的考生)档案原则上须在5月30日前调入,以免耽误录取通知书及时发放。应届拟录取考生可等正常毕业且个人档案材料齐全后调入。

②调档函下方“回执联”应填写拟录取考生个人姓名及拟录取学院信息并粘贴于个人档案背面,以便调入后准确接收。可从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资料下载-硕士下载版块处下载《江苏大学调档函》。

二、定向生协议书签订

①拟录取的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从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资料下载-硕士下载版块处下载《江苏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与定向培养工作单位协商后将协议书填写完整(包括姓名、学制、学费、甲丙方签字、甲方盖章)于5月30日前通过EMS或者顺丰邮寄给录取学院负责老师,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给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②我校接收协议书并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三方签字盖章完备的协议书其中一份由研究生院存留,一份由定向生个人保留,一份由定向培养工作单位保留。请按时提交,以免耽误录取通知书及时发放。

三、档案到校情况查询

①为方便拟录取考生及时了解个人档案到校情况,我校将于2026年6月30日起开通“2026级研究生档案到校信息查询系统”(系统网址:http://yzold.ujs.edu.cn/zsman/welcome/query_da)提供查询(每月底前汇总完成并定期更新档案到校情况)。

②档案不完整的考生和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新生个人档案情况说明》的非应届考生(2025年6月30日之前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此说明,其他考生无需提供),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资料下载-硕士下载版块处下载《硕士研究生新生个人档案情况说明》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与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30日前通过EMS或顺丰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江苏大学研究生楼520办公室),请及时提交,以免耽误录取通知书及时发放。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①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录取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我校将在6月下旬以邮政快递(EMS)方式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通知)。

②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拟录取考生于复试阶段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入口)”(网址:https://yjszsgl.ujs.edu.cn/ksxt/login.aspx)(系统登录用户名:准考证上的15位考生编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最后一位如为X应大写))中填写的信息。请拟录取考生于5月20日前(逾期不再接受修改)再次登录系统进入“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功能模块核对和更新完善本人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录取通知书的收件地址请严格按照“省份+所在城市+区(县)+街道(乡镇)+详细地址”格式填写,例如:“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研究生楼520室”,逾期未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考生,将以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地址进行邮寄;所有拟录取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定向考生须进入“定向单位维护”功能模块补充填写“定向单位”及“定向单位所在地”信息。

五、新生住宿安排

①拟录取考生请于2026年7月1日-7月10日,进入江苏大学官网(https://www.ujs.edu.cn/),点击“校园服务”栏目内的“迎新系统”或直接登录“迎新系统”网址(http://ehall.ujs.edu.cn/xsfw/sys/yxapp/*default/index.do)确认是否住宿,并更新个人有关信息。登录该系统时,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字母“X”,则取“X”前面的六位数字)。7月10日之后请注意查看迎新系统,及时关注开学前发布的新生报到相关事项通知。

②在我校“迎新系统”中提交的“是否住宿信息”将作为新生入学后是否安排住宿的依据。在系统中未提交住宿信息或“是否住宿信息”选择“否”的,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受目前学校条件限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六、学制与学费标准

经江苏省物价局备案,我校2026级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七、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ujs.edu.cn/index.htm)后续通知。

八、户口迁移

1.新生入学时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集体户。学校开学后,迁出地公安机关不再办理新生户口迁出手续。

2.新生户口迁入需提交:①录取通知书。②户口迁移证。

3.户口迁移证相关要求:①《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正确、有无涂改(涂改无效)或更改后是否加盖派出所校对章,检查《户口迁移证》是否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否则迁移证无效。②新生将父母姓名、称谓、家庭住址、电话以及本人的身高、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签发日期写在《户口迁移证》的背后,并在背后粘贴本人一寸照片一张。

4.新生入学时已将户口从原户口登记地迁出,但未在《户口迁移证》注明的有效期内申报户口迁入的,应当持《户口迁移证》向原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

5.《户口迁移证》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地址为: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6.《户口迁移证》于新生开学报到后按相关入学安排交至所在学院,学院汇总报学校安全保卫处后统一办理,咨询电话:0511-88798860。

附件【附件1:江苏大学硕士调档函.docx】已下载2719次

附件【附件2:江苏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docx】已下载638次

附件【附件3:硕士研究生新生个人档案情况说明.docx】已下载1541次

附件【附件4:考生编号查询.xls】已下载1102次

附件【附件5: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xlsx】已下载89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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