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附属医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统一部署,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坚持综合评价,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2. 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注重试题的“科学性、规范性、等效性”。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不低于50%。
3. 复试工作严格过程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笔试试题除外)”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
4.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全面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切实为考生提供便利与支持,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管理
1.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扬州市中医院招生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2.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回避的各项规定,医院纪委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3. 根据报考专业情况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具备硕导资格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成员经培训后上岗,并参与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等工作。
4.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做好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
(一)复试名单
以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名单为准。
(二)资格审查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且所提供的材料请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综合面试考核需提供个人简历6份。
(三)复试考核工作安排(总分500分)
包括专业笔试(部分专业)、技能考核(部分专业)、综合考核(所有专业)等形式。考生在复试考核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身份证与准考证。
1、3月28日 9:30-15:30复试报到,报考资格审查。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材料见学校要求。
2、3月29日 8:30-11:00专业笔试(除药学、中药、医学技术)。由学校统一组织,满分200分,具体安排详见报到现场《考场安排》。
3、4月2日上午8:30-11:00技能操作考核。由我院统一组织,主要考查考生实践技能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范围参照各专业执业医师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大纲,满分100分。每考核小组不少于2名中级及以上临床职称专家组成,并设考核组长1名,至少具备副高级临床职称。同一考核小组负责同一考核项目,各项考核内容题目随机抽取。
4、4月2日下午14:30-17:00综合考核。由我院统一组织,内容包含四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考核、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含口语、听力)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考核项目 | 分值 | 方式 | 复试地点 | |
3月29日 专业笔试 | 200 | 笔试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
4月2日上午 | 病案分析 | 40 | 现场操作 | 扬州市中医院 |
中医技能 | 30 | |||
西医技能 | 30 | |||
4月2日下午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 合格/不合格 | 面试 | 扬州市中医院 |
专业基础知识 | 100 | |||
英语综合应用能力 | 50 | |||
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 50 | |||
注意:所有考生提前20分钟现场报到。
四、一志愿复试录取
1、按照2026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
2、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3、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由医院审核汇总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4、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综合考核总成绩的60%;
(3)报考1057中医专业学位、1059针灸专业学位、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临床技能考核成绩未达60分;
(4)复试考核成绩未达到复试考核总成绩的60%。
五、调剂工作
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学校后续通知。
六、体检
具体要求详见学校复试方案。
七、工作监督
1、我院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2、院纪委办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937080 。
八、其他说明
1、我院将在医院网站发布复试动态信息,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请勿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其他事宜按照2026年学校复试方案执行。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327539
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附属医院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