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结果,调剂工作公告如下:
一、调剂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考生,择优选拔”的原则,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程序、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二)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接收确认有关通知。
二、调剂时间
“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8日,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关闭系统时间视调剂生源情况动态调整。复试时间拟定于4月9日之后进行,线下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调剂基本条件
(一)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拟接收调剂人数为拟定人数,如有变动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我所拟接收调剂的专业范围和学术性要求如下(下表中涉及调剂专业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拟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大气科学(070600);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及代码:大气科学(0706)、自然地理学(070501)、遥感科学与技术(0787)、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总分:300;单科(满分=100 分):40;单科(满分>100 分):60;考试科目要求:统考数学或化学;拟调剂名额:1。
拟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气象(075100);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及代码:气象(0751)、大气科学(0706)、自然地理学(070501)、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总分:280;单科(满分=100 分):35;单科(满分>100 分):60;考试科目要求:无;拟调剂名额:7(可接收少民计划)。
拟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生态学(071300);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及代码:生态学(0713)、微生物学(071005)、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总分:280;单科(满分=100 分):38;单科(满分>100 分):60;考试科目要求:无;拟调剂名额:2。
拟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环境工程(08300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及代码: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农业工程(0828)、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机械电子工程(080202);总分:280;单科(满分=100 分):38;单科(满分>100 分):55;考试科目要求:统考数学或化学;拟调剂名额:3。
拟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环境工程(085701);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及代码:资源与环境(0857)、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农业工程(0828)、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机械电子工程(080202);总分:264;单科(满分=100 分):35;单科(满分>100 分):53;考试科目要求:无;拟调剂名额:11(可接收少民计划,含高研院专项6个)。
拟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08280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及代码:农业工程(0828)、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机械电子工程(080202);总分:270;单科(满分=100 分):35;单科(满分>100 分):53;考试科目要求:统考数学或化学;拟调剂名额:4。
拟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农业水资源与环境(0903Z1);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及代码: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生态学(0713)、农业工程(0828)、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总分:300;单科(满分=100 分):40;单科(满分>100 分):60;考试科目要求:无;拟调剂名额:2。
拟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土壤学(090301);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及代码: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微生物学(071005)、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生态学(0713);总分:300;单科(满分=100 分):40;单科(满分>100 分):60;考试科目要求:统考数学或化学;拟调剂名额:1。
拟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及代码: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生态学(0713)、农业工程(0828)、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气象(0751);总分:251;单科(满分=100 分):35;单科(满分>100 分):55;考试科目要求:无;拟调剂名额:10(可接收少民计划,含联合研究生院专项3个,海南专项1个)。
拟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095136);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及代码: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095136)、农业工程(0828)、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资源与环境(0857)、园艺学(090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总分:251;单科(满分=100 分):35;单科(满分>100 分):55;考试科目要求:无;拟调剂名额:3。
(二)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082803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的考生若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工学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
(三)我所可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调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各学科专业复试总分要求不少于240分。“少民计划”考生单科分数要求不限;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单科分数要求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
(四)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他条件及要求。
四、调剂基本程序
(一)调剂意向采集:“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已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调剂模块于4月8日正式开通,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查看研究所公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填报志愿,接收复试通知。调剂系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调剂信息需要一定时间筛选和处理,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接收到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二)考生筛选。研究所将审核调剂生源信息,依据“择优录取”原则,向符合复试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三)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考生,须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培养单位的复试通知,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
(四)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10-82105338
电子邮箱:hfszs@caas.cn
本办法由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研究生院等有最新政策要求,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