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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向就业考生培养协议签订及考生申请修改录取类别的通知

责编:admin 2026-04-23

各位考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一)定向就业考生培养协议的签订

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录取为定向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录取类别码须为12),应当在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1),其户口、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学校助学金。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修改录取类别

如需修改录取类别,请填写申请书(附件2),并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3)。修改为定向的考生,请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定向就业单位码等信息,其中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为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6位数字,请自行查询,确保准确无误。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得调整录取类别。

以上材料须于2026年4月30日下午16点前通过系统完成。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报到时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盖学校章。

附件【附件1.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docx】已下载25次

附件【附件2.关于修改录取类别的申请.doc】已下载24次

附件【附件3.调整报考类别操作说明.docx】已下载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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