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五邑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我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技术三个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生源信息等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调剂时间
2026年4月8日-4月28日
二、调剂条件
本学院的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学科专业招收调剂考生,具体条件如下:
1.初试成绩需满足“调出专业”A区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为:工学(08)专业,总分不低于264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3分;理学(07)专业,总分不低于27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3分;交叉学科(14)专业,总分不低于266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3分。
2.初试报考专业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具体见表1。
表1 学科专业招生调剂考生条件一览表
学科专业名称 | 接受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 网络空间安全(0839)、 电子信息(0854)、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 交通运输工程(0823)、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 光学工程(0803)、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 数学(0701)、 地理学(0705)、 地球物理学(0708)、 系统科学(0711)、 遥感科学与技术(1404)、 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 |
计算机技术 | 电子信息(0854)、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 软件工程(0835)、 网络空间安全(0839)、 遥感科学与技术(1404)、 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 |
人工智能 | 电子信息(0854)、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 软件工程(0835)、 网络空间安全(0839)、 遥感科学与技术(1404)、 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 |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5.调剂条件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第八章 调剂”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程序
调剂工作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系统”)进行。
1.本学院在系统上发布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和人工智能专业可接收的调剂人数,每次系统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
2.考生进入系统填写所需信息;
3.本学院在系统关闭后审核申请人条件,对符合条件者发出复试通知;
4.考生在规定的4个小时内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通知;
5.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加复试;
6.本学院按照五邑大学以及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细则组织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处通过系统对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
7.考生在规定的4个小时内时间内在系统中对“待录取通知”进行确认;
8. 调剂复试结束后,学院在网站公示考生复试成绩。
四、录取办法
参见《五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之“八、录取工作”、《五邑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之“六、录取办法”。
五、保障和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调剂工作细则、调剂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信息把关和解释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调剂复试巡视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调剂复试过程中将深入工作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调剂工作。
4.联系方式: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0750-3299355,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工作群: 124555296、881561455、881791195(QQ群只需加入其中一个即可,消息同步发送,若其中一个满员,可以加入另外一个),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纪检委员电话:18029636093,
学校研究生处招生电话:0750-3296951,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750-3296291。
本办法由五邑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