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上级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龙岩学院2026年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专业领域(代码) 学制(年)学习方式招生计划(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 (人)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3全日制20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3全日制100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思想政治教育(030505)3全日制41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将由学院负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由学院保存3年备查),复试资格审核所需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提交,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考生在复试前须向我院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邮箱lyunmyzs@lyun.edu.cn。文件名称:专业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文件格式:PDF文件(合成1个PDF文件),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核实。相关材料清单如下(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
(一)身份证明及准考证材料
1. 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 初试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 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
2. 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丢失学生证且无法补办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3. 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承诺书》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照片;
4. 国外获得学历者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附件1)《龙岩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
(四)《龙岩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4)扫描件。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照片。
(六)学术相关材料(若有):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照片。
(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提交以上材料,还需提供:
1. 学习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 6 门及以上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 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三、招生计划管理
我院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分配计划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拟录取数不得超过我院相应类别的招生计划数。学校可根据实际录取进度对招生指标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对外公布。
四、复试分数线
(一)我院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应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我校原则上不采用破格复试。
(二)我院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按150%、调剂志愿原则上按200%的差额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人员名单,上线或报名人数不足差额比例规定人数的专业,安排全部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参加复试人数计算结果如遇小数点则向上取整,如遇末位同分者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为3月底-4月底,具体安排将在我院网站上(https://szb.lyun.edu.cn/yjsjy/zsgl.htm)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核内容
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分值
思想品德考核现场面试、材料审核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英语能力现场面试10
专业素质和能力(不含外语听说能力)现场面试50
综合素质能力现场面试40
注:我院各专业复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加试科目单独计分,不计入复试成绩。考试大纲详见我院网站https://szb.lyun.edu.cn/info/1195/3557.htm信息。
六、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考核三方面内容的分数分别是:英语能力(1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50分)、综合素质能力(40分)。
(二)考生总成绩(百分制)计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以上初试成绩均含政策性加分。
七、复试要求
(一)复试小组评委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须全程做好详细记录、录音、录像。
(二)我院可根据生源情况组织一次或多次复试,复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统一标准。
(三)考生须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官网,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持与我院的联系。
八、调剂
我院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多次复试调剂工作,具体以我院后续调剂复试公告为准。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教育部2026年关于研究生调剂的相关政策和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要求符合教育部划定的一区(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外语统考科目要求英语)。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A类)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 我院全日制招生计划专业只接受非定向就业考生调剂。
7. 其余调剂要求参见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院发布的复试调剂实施细则公告内容要求,若上级对复试调剂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调剂工作要求
1. 我院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所有调剂考生须在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国家研招网”)调剂平台(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
2. 系统填报志愿。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须在“国家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填报调剂志愿。
3. 接收复试通知。我院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复试工作相关要求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人选,并通过“国家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经我院沟通联系,在收到复试通知4小时内未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4. 调剂复试。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专业素质和能力、英语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三个模块考核。
5. 确认“待录取”。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国家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经我院沟通联系,在收到复试待录取通知4小时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九、录取
(一)我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高分者。
(二)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等任一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三)对已接受我院待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解除锁定。
(四)我院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我院在当年招生复试结束后,通知体检报告单提交时间。考生应在截止时间前向我院提交体检报告单。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签署录取意见后,根据要求报送学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复核;复核无误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并经公示七日无异议再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六)我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体检结果、调档情况,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违规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取消(拟)录取资格:
(一)无论何时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
(二)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期间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
(三)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考生(全日制)。
(六)国家录取检查未通过的考生。
(七)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八)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考生。
(九)在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相关科目的考题信息,否则,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违规情节严重的考生,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监督与复议
(一)巡视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组织校研究生招生督查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成员对复试工作进行现场巡视和监督,及时报告并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问责追责。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认真落实岗位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安全性。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学校将根据有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信息公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四)申诉复议。为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如有考生提出申诉(考生需在公示拟录取名单24小时内提出),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及时组织答复(在收到申诉后48小时内回复)。
(五)联系方式。咨询电话:13805097575(林老师)、13055973828(张老师);联系邮箱:lyunmyzs@lyun.edu.cn;申诉电话:0597-2799060;监督举报电话:0597-2793729。
十二、附则
本办法由龙岩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相关规定若与上级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附件3龙岩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确认书-20260325-马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