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设计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复试小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监督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到压实责任,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类型 | 总计划数 | 已录推免生数 | 拟招考计划数 | 复试比例 | 备注 (专项计划等) |
0813 | 建筑学 | 01、02、03方向 | 全日制 | 学术型 | 17 | 1 | 16 | 1:1.5 | |
0813 | 建筑学 | 04方向 | 全日制 | 学术型 | 3 | 3 | 1:1.5 | ||
1403 | 设计学 | 全日制 | 学术型 | 22 | 4 | 18 | 1:1.5 | 另有立功计划1 | |
1403 | 设计学 | 01方向 | 全日制 | 学术型 | 2 | 1 | 1 | ||
1403 | 设计学 | 02方向 | 全日制 | 学术型 | 9 | 1 | 8 | ||
1403 | 设计学 | 03方向 | 全日制 | 学术型 | 9 | 2 | 7 | ||
1403 | 设计学 | 04方向 | 全日制 | 学术型 | 2 | 2 | |||
085507 | 工业设计工程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33 | 2 | 31 | 1:1.5 | 另有士兵计划1、少骨计划1 | |
085507 | 工业设计工程 | 01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3 | 13 | |||
085507 | 工业设计工程 | 02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5 | 5 | |||
085507 | 工业设计工程 | 03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0 | 1 | 9 | ||
085507 | 工业设计工程 | 04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5 | 1 | 4 | ||
1357 | 设计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35 | 9 | 26 | 1:1.5 | ||
1357 | 设计 | 01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3 | 3 | 10 | ||
1357 | 设计 | 02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5 | 1 | 4 | ||
1357 | 设计 | 03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2 | 4 | 8 | ||
1357 | 设计 | 04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5 | 1 | 4 |
三、复试报到程序
(一)现场报到
考生持相关证件在 2026年3月28 日下午14:00到建筑与设计学院(前湖校区北区艺术楼三楼)学院背景墙左边西侧厅(紧挨A331)报到,签订相关承诺书,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基本材料(所有考生)
(1)与报考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初试准考证;
(3)《南昌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需审查盖章);
(4)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获得相应学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升本考生还需提供录取名册(复印件上需盖有红章);
(6)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需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及成绩证明;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7)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考C类考生应提交相应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各学院要求的大学阶段成绩单、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相关材料(具体以学院细则公布的要求为准)。
2.专项材料及加分材料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请通过研招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下载并打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3)享受加分或免试政策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三)发放复试准考证等
经确认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纳复试费,将发放复试准考证、体检表、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卡等。
四、复试流程
(一)复试形式
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
(二)复试时间
学院代码 |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 | 笔试时间 | 笔试地点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时间 |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地点 | 联系电话 | 备注 |
020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081300 | 建筑学 | 3月 29日上午9:00—11:30 | 建工楼A313 | 3月30日上午9:00 | 建工楼A414 | 3月30日下午14:00 | 艺术楼A516 | 83969396 | 自带画板、画具 |
020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1403 | 设计学 | 3月29 日上午9:00—11:30 | 艺术楼A422 | 3月29日下午14:00-晚上 | 艺术楼A423 | 3月30日下午14:00 | 艺术楼A516 | 83969396 | 自带画板、画具 |
020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1357 | 设计 | 3月29 日上午9:00—11:30 | 艺术楼A426、A421 | 3月 29日下午14点30—3月30日全天(上午9:00开始) | 艺术楼A419 | 3月30日下午14:00 | 艺术楼A519 | 83969396 | 自带画板、画具 |
020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085507 | 工业设计工程 | 3月29 日上午9:00—11:30 | 艺术楼A425、A403 | 3月 29日下午14点30—3月30日全天(上午9:00开始) | 艺术楼A413 | 3月30日下午14:00 | 艺术楼A521 | 83969396 | 自带画板、画具 |
(三)复试内容
1.复试包括专业考核、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专业考核: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5小时,由学院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专业成立由5名专家组成的综合面试小组,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复试考生的面试成绩。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50分。
2.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南昌大学前湖校区校医院可进行体检,体检费90元。体检地点为前湖校医院一楼体检大厅(前湖校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南昌大学校医院接受体检,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至放射科,未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考核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专业考核、综合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加试业务课成绩,只设合格线(6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60+(复试总分/250)*40;
4.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注:初试总分值即考生初试各科目满分值相加。(管理类联考类初试总分值300,其他类别初试总分值500)。
所有成绩均只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5.未参加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者,视作放弃复试,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录取时分专业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同分者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6.凡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加试、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弄虚作假者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等,均不予录取。
7.建筑学01-03 方向统一排名, 04方向单独排名。设计学,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三个专业按专业排名进入复试,复试结束后按方向排名录取,方向缺额时,可内部调剂,调剂时按总成绩排名。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先签订同意内部调剂承诺书,复试后各专业分方向按计划录取后,还有缺额的方向,在同意内部调剂的考生中替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从01-04方向依次录取。
六、其他事项
1.关于各专业复试阶段专业基础考核及参考书目、《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等有关信息请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cu.edu.cn)查阅。
2.试题保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禁止考生录音,禁止考生将相关信息泄露和公布。考生如有泄密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复试成绩将在建筑与设计学院网站(https://jzysjxy.ncu.edu.cn/)公示。。
4.复试领导小组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并进行解释。申诉电话:0791-83969396 ,申诉邮箱:18970098600@189.cn。
5.拟录取结果由南昌大学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南昌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