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意见》(国办发〔2024〕50号)要求,推进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分类复试,更好地适应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特点和选拔培养要求,今年口腔医学对进入复试的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生进行临床技能考核,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目的
评价考生是否达到全日制口腔医学本科毕业技能考核要求,为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提供科学依据。
二、考核标准及考核范围
以口腔执业医师基本要求为准则,严格参照《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设定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三、考核组织分工
报考口腔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康复学院的考生,由对应学院独立组织考核,考核原则上在本院临床技能室完成,考核流程、评分标准、考站设置须与本方案保持一致。
报考非直属附属医院的考生,由口腔医学院统一组织。
四、考核设置

考试形式:配备2名考核老师独立评分;口腔检查和基本操作技能考核在仿头模或专用模具上进行:考核老师须具备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加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官优先;考核前,所有考核老师均参加专项培训,熟练掌握考核内容、考核要求、评分标准及考核相关管理规定,统一执考尺度。
考核管理:(1)各学院按考生人数合理配置考核老师、考务人员及场地设备,统筹协调考核全流程;(2)考生按学院制定的考核日程安排表参加考核,考核当天须提前半小时进入指定候考室;(3)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身份校验,校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区;(4)考生必须自备穿着无任何标识的白大褂、一次性口罩及帽子参加考核;(5)考生须完全服从考务人员和考核老师的安排,严禁找人代考或替他人参加考试,严禁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及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区,严禁在考核过程中互相交流信息,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考核成绩直接按不合格处理;(6)迟到、缺考的考生,本次考核成绩视为不合格;(7)考生根据安排依次进入考站完成考核,考核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区。
五、考核成绩
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各站成绩取2名考核老师平均分,再按各站成绩相加为总成绩,成绩统一纳入复试总成绩核算。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技能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所有进入我校2026年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必须参加技能考核,未参加者考核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六、监督保障机制
1.考核全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院统一留存归档,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2.各学院需配置专职监督人员,负责对考核现场的考务流程、考官执考、考生应试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制止和纠正考核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对考核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3.存在直系亲属、利害关系考生参加考核的相关考官、工作人员须主动申请回避,未回避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1.本方案中评分表、考核器材配置、操作要求均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口腔临床技能考核标准,各学院须严格执行,确保考核专业性与权威性;
2.本方案适用于南昌大学2026年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临床技能考核工作,由南昌大学口腔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昌大学口腔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