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阳师范学院202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安阳师范学院2026年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调剂要求
1.考生须符合《安阳师范学院2026年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满足下表要求:
一志愿考试科目
一志愿报考专业
一志愿成绩
其他要求
科目1: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科目2: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工商管理硕士(1251)、 公共管理硕士(1252)、 会计(1253)、 旅游管理硕士(1254)、 图书情报(1255)、 工程管理(1256)、 审计(1257)
科目1分数:>=70;
科目2分数:>=35;
总分:>=151
需达到旅游管理专硕报名资格的工作年限要求。
二、调剂规则
1.区分优先级。
优先级1:一志愿报考专业为1254旅游管理的考生。
优先级2:本科为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
首先选择符合优先级1的考生,如果优先级1的考生超过调剂复试人数,再从中选出优先级2的考生,以此类推。
2.择优遴选
考生优先级相同的情况下,择优成绩=初试总分。
按照择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名单。
三、复试方式及准备材料
所有考生需到校进行现场复试。复试考生请参照:https://yjsc.aynu.edu.cn/info/1054/2181.htm中“(三)复试名单及资格审查”中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四、复试安排
调剂考生4月10 日下午报到,4月10 日晚上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4月11 日上午参加外国语及专业知识综合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专业
内容
起止时间
具体地点
1
旅游管理
报到、资格审核
4月10 日下午15:00-18:00
资环学院309办公室
2
旅游管理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4月10 日晚上19:00-20:40
资环学院320会议室
3
旅游管理
外国语复试、综合面试
4月11 日上午8:00-12:00
资环学院320会议室
4
旅游管理
同等学力加试
4月11 日14:30-18:30
资环学院320会议室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外语测试、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三部分,单项均为百分制,参照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合计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如下:
1.英语口语测试(占比20%)
考查内容包含外语自我介绍(2分钟)、外语交流,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表达和运用外语工具进行专业知识学习的能力。
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占比60%)
由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以现场问答的方式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对旅游管理专业基础理论和核心知识的掌握深度,运用旅游学理论观察产业现象、诊断行业问题并提出系统解决方案的实践能力;同时考查考生的行业使命感与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协作意识、跨文化沟通能力及在高压环境下的应变与抗压能力,以及跟踪国际旅游研究前沿、把握产业发展动态的学术视野和在本专业领域持续发展的潜力。
复试小组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掌握与运用能力)打分,成绩以百分计,面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按满分100分当场给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并计入复试总成绩。参考书目详见《安阳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比20%)
以线下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长100分钟。考试内容为:本科阶段六门思政课主要内容。
4.心理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面试期间需进行心理健康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除面谈外,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进行考核,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记录的考生将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六、复试成绩及拟录取说明
1.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英语口语测试×20%+思想政治理论×20%+专业基础知识考核×6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
3.各学科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复试成绩较高者排名在前(复试成绩若相同,复试专业课总分较高者排名在前),学院根据招生计划依名次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在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七、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一志愿考生在4月20 日前、调剂考生在4月30 日前将体检报告电子版上传至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纸质体检结果邮寄至安阳师范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李浩老师。入学后我校将统一组织入学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八、其他说明
1.培养方式。我校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类型,学生必须采用全脱产的形式在规定年限内在校学习。
2.拟录取类别。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都属于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在学籍资格、课程学习、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差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培养期间不得变更。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的考生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再次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不转人事档案者视为定向就业,按照上述要求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372-290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