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四川省相关规定及《川北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等要求,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启动新一批次复试调剂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复试分数要求
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川北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处公告https://www.nsmc.edu.cn/dwyjsgzb/info/1322/70198.htm
二、调剂要求及程序
(一)调剂基本要求。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说明》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二)调剂程序。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1. 本批次调剂系统预计于2026年4月12日至4月13日开放,调剂系统开放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2. 调剂系统开放后,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http://yz.chsi.cn )填写个人调剂志愿。
3. 如我校接受考生调剂申请,研究生招生部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内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
4. 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三、拟接收调剂专业及名额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调剂缺额 | |
学术学位 | 100201 | 内科学 | 血液 | 1 |
学术学位 | 100201 | 内科学 | 心血管 | 1 |
学术学位 | 100202 | 儿科学 | 1 | |
学术学位 | 100210 | 外科学 | 胃肠 | 5 |
学术学位 | 100210 | 外科学 | 甲乳 | 1 |
学术学位 | 100210 | 外科学 | 儿外 | 3 |
学术学位 | 100210 | 外科学 | 烧伤整形 | 1 |
学术学位 | 100211 | 妇产科学 | 3 | |
学术学位 | 100213 | 耳鼻咽喉科学 | 2 | |
学术学位 | 1002Z4 | 临床病理学 | 1 | |
专业学位 | 105111 | 外科学 | 烧伤整形 | 1(士兵计划) |
专业学位 | 105800 | 医学技术 | 呼吸治疗学 | 1 |
合计 | 21 | |||
四、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一)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需要依次按照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业背景、初试科目等顺序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原则上比例不低于1:1.5,若各学科(专业)调剂考生人数不足1:1.5,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复试。
五、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预计于调剂复试通知发出后1周内进行。详细复试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见后续院系官网发布信息(https://www.nsmc.edu.cn/lcyxy/)。
六、其他事项
学校及我院未开通任何用于预调剂的QQ群、微信群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外的调剂系统。拟调剂考生需待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按照学校公布的调剂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调剂信息以研招网上考生填报内容为准。
其它未尽事宜,可咨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研究生工作部,电话:0817-2240205。
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