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第三次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及《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和保障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工作安排
(一)所有接收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二)接收调剂专业、缺额,接受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等信息,统一通过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s://sszt.yznu.edu.cn/)和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学校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学校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视为相同)。
(二)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接受调剂的专业及条件设置
接收调剂专业 名称及代码 | 条件设置说明 | 拟调剂名额 |
材料工程085601 |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8工学学科门类下属各专业;07理学下属考数学(一)或者数学(二)的专业 | 8人左右 |
四、接受调剂专业资格审查、复试地点和时间安排
复试专业 及代码 | 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 面试时间 地点 | 笔试时间 地点 |
材料工程085601 | 4月11日 | 4月11日 | 4月11日 |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17782019883;薄老师 13028358986
座机:023-72790238; 第三次调剂QQ群:1091778161
办公室:长江师范学院崇智楼210办公室
六、其他说明
本细则未尽之处以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长江师范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