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院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专 业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计划招生数 | 复试分数线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1化学工程;02化学工艺;03制浆化学与工程;04生物质化学加工工程 | 全日制 | 16(含1名推免生) | 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 |
木材科学与技术 | 01木质材料学;02胶粘剂与涂料;03木质与非木质复合材料;04木材功能性改良;05家具设计与工程 | 全日制 | 5 | 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 |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 01树木提取物化学与工程;02生物质能源与炭材料;03木材保护与改性;04林产品精细化学加工 | 全日制 | 4 | 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 |
生物质能源与材料 | 01生物质能源;02生物质材料;03生物质化学品 | 全日制 | 8(含2名推免生) | 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 |
材料与化工 | 01林业工程;02轻化工程;03材料工程;04化学工程 | 全日制 | 84 | 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 |
说明:
1.实际招收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名单,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同分者一并进入复试。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2.同省内本科院校联合培养研究生与我院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合并复试,分开排序。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合并复试,分开排序。
4.“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84名(其中化学工程领域26名,材料工程领域34名,林业工程领域12名,轻化工程领域12名)。
5. “材料与化工”专业计划招生数含12名联合培养研究生(其中化学工程领域5名,材料工程领域7名);录取工作完成后,材料与化工专业将分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低到高依次确定联合培养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籍、学历和管理与其他研究生一样,但研究生论文指导由联合培养学校的导师和我院的导师共同负责。
6.学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在保持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必要时在学硕不同专业之间、专硕不同方向之间进行动态调整。
复试要求
(一)复试形式
本学院所有复试专业都采用 线上 复试形式。
(二)复试内容
专业 | 复试内容 | 占复试成绩权重 | 复试形式 | 备注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内容:创新精神和能力;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50% | 线上 | 复试科目:《有机化学(林)》,内容范围包括:饱和烃,烷烃和环烷烃;不饱和烃,烯烃和炔烃;二烯烃,共轭体系、共振论;芳烃,芳香性;卤代烃,相转移催化反应 邻基效应;醇和酚;醚和环氧化合物;醛、酮和醌;羧酸;羧酸衍生物;有机含氮化合物;有机含硫、含磷和含硅化合物;碳水化合物。 同等学力加试:《生物质化工工艺学》《基础有机合成》 |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理论;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 25% |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内容:含外语自我介绍、外语口语测试等内容。) | 25% | |||
木材科学与技术 |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内容:创新精神和能力;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50% | 线上 | 复试科目:《人造板工艺学》,周定国主编;内容范围包括:人造板及其分类、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木质原料及其加工、人造板性能特点、人造板用途、木材胶黏剂、木材干燥、热压。 同等学力加试:《胶黏粘剂与涂料》《木材加工装备学》 |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理论;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 25% |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内容:含外语自我介绍、外语口语测试等内容。) | 25% | |||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内容:创新精神和能力;林产化学加工工程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50% | 线上 | 复试科目:《林产化学工艺学》,左宋林主编;内容范围包括:林产原料的水蒸气蒸馏与精馏,林产原料的溶剂提取,林产原料的热分解,植物纤维原料的水解及微生物加工。 同等学力加试:《生物质化工工艺学》《基础有机合成》 |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理论;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 25% |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内容:含外语自我介绍、外语口语测试等内容。) | 25% | |||
生物质能源与材料 |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内容:创新精神和能力;生物质能源与材料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50% | 线上 | 复试科目:《植物纤维化学》,裴继诚主编;内容范围包括:纤维素、木质素、半纤维素物理化学性质、应用方面,以及植物纤维形态学的一些基础知识。 同等学力加试:《生物质材料学》《材料现代分析技术》 |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理论;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 25% |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内容:含外语自我介绍、外语口语测试等内容。) | 25% | |||
材料与化工 |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内容:创新精神和能力;材料与化工相关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50% | 线上 | 复试科目:《高分子化学与材料》;内容范围包括:《高分子化学》、《高分子材料》基础知识。 化学工程领域:《高分子化学》基础知识 轻化工程领域:《高分子化学》基础知识 材料工程领域:《高分子材料》基础知识 林业工程领域:《高分子材料》基础知识。 推荐教材:《高分子化学》,潘祖仁主编;《高分子材料基础》,张留成等编。 同等学力加试:《生物质材料学》《材料现代分析技术》 |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理论;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 25% | |||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为百分制,考核内容:含外语自我介绍、外语口语测试等内容。) | 25% |
注:1.复试考核内容说明:(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每位考生随机挑选一套面试试题(其中2道专业题,1道思想政治题,1道外语口语测试题),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参加复试的教师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复试考核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复试记录上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核材料和录音录像数据由学院保存备查。)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入学后还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资格审核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最迟于复试前一天将资格审查材料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邮箱clgcxyyjszs@163.com,考生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在系统上进行确认,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2.《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
3.准考证、身份证彩色扫描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4.本科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应届生)或大专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或本科结业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6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由校级教务部门出具)和英语合格材料(详见我校发布的《福建农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证明材料和承诺书,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确保至今年5月份录取校验期间仍在有效期。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或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8.考生近半年内二甲(含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四)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拟在 3月31日进行,准确时间待通知。考生需提前进入系统,等待面试组发来的面试邀请,开始面试。
2.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公示时会备注说明。
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根据学校要求向学院提交证明材料并提交加分申请书,经验证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对象主要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五)调剂考生复试
若学院招生专业有调剂名额,将在2026年4月8日后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展调剂招生。具体调剂时间及调剂人数、比例等详见学院网页公告,或者进入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群(招生一群:255516705;招生二群:930322631)了解信息。
1.我院调剂政策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我院所有专业为工科专业,不接受非工科类别考生的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所报的专业代码必须是08开头)。具体调剂专业要求见学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
2.调剂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3.学院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调剂办法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学院对申请同一专业且符合调剂要求的同一批次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原则、按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学院在调剂考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学院指定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
2.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及考场环境准备工作。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试平台,备用系统“腾讯会议”。未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学院将安排专人与考生逐一进行考前调试工作,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与视频人像进行核验,确认考生身份,并测试网络信号、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做好双机位测试。调试成功后,考生在复试当天应按照测试通过的标准参加正式复试,否则因此而影响到考生正常复试,后果由考生自负。未参加考前调试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4.注意事项
(1)复试过程要签署诚信考试承诺。考生开始复试前必须在系统上进行确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在相关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本次复试实行“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审核过程采用“二识别,四比对”原则。即做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4)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及考场环境准备工作,若复试中出现任何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对接的工作人员。未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通过AI技术作弊,禁止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
(七)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另行录取)。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如考生总成绩完全相同,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排前;如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排前;如再相同,则由学院单独组织二次复试,复试成绩高者被录取。
2.调剂生源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3.学院将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换算比例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4.如有考生放弃录取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时,学校将根据候补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录取,补录时,若候补考生在研招网状态为已接受待录取,或由考生操作原因无法发送录取通知时视为自动放弃递补录取资格,学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录取其后的候补考生。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原则上我校一律不予解除锁定。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测试不合格者;
(4)复试过程存在违纪、作弊行为;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违规处理”相关条款执行。
(八)复试监督
1.学院成立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通过现场、线上巡查、视频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监管。
2.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3.学院监督电话:0591-83845951
4.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91-87640686
五、其他事项
1.本实施细则如与上级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上级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2.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列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材料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
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所在单位 | |||||||
政治、思想、工作表现 | |||||||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
本人历史上有无问题?是否经过审查?结论如何? | |||||||
考生所在单位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