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精准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严格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根据《临沂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色与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成立由书记、院长为主任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
核心职责包括:依据学校规定研究制定本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统筹处理复试过程中的各类相关事宜;监督检查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履职情况;审查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复试小组
设立学院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人。
复试小组依据学院复试细则的要求、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的命制(含保密)和评阅、复试面试,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安排至少2名记录员负责现场记录、成绩统计汇总等工作;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提出录取意见;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监督员,负责现场监督等工作。
学院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有关复试内容、方法、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复试小组全体成员、记录员、监督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学院单独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完成对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格确认考生身份信息,坚决杜绝考生替考等违规现象发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格规范调剂录取程序,严格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管理方式,强化工作作风建设,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坚决杜绝“打招呼”等违规行为。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二)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以德为先,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的考查。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
(三)规范录取行为,深化信息公开,强化过程监督管理。学院在研究生处指导管理下实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复试录取方案、调剂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具体工作要求,均经审定后方可正式公布并组织实施,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规范、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复试成绩要求
所有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基本条件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一区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组织,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为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为300%(调剂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调剂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核
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复试方案规定要求,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1.复试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1)应届生: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还应出具成绩单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
(2)往届生: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等无法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所有该类型考生都应提供: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①《入伍批准书》;②《退出现役证》(限士兵);③入伍前有关学历(学籍)材料原件;④应、往届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2.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按照上级和学校复试方案规定要求,采取人证识别及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审查核验过程中须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
3.审查结果处理
考生资格审查后,由审查人和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章程的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加分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五)复试方式与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保持统一。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以及加试(同等学力和跨学科专业)三部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单独核算。
1.专业能力测试:科目为《程序设计》,采用上机考试形式,考试时间1小时,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包含综合素质测试(80分)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素质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掌握程度,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具备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情况;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英语听说测试。结合专业特色,测试考生应用英语交流的能力及对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
分类考核。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专业学位的特点设计复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3.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计算机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原理与Internet技术》两门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每门1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要由专业复试小组组长、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主任、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监督员签字密封后保存在学校保密室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
(六)复试具体安排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校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调剂志愿考生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1. 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至3月29日。
调剂志愿复试时间:2026年4月上旬。
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复试系统操作要求、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临沂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和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2. 复试费用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根据鲁发改成本〔2024〕789号文件规定,按每生180元标准收取,未按时缴费者不予安排复试;缴费成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3. 复试流程
①材料提交:考生于复试前1天到弘毅1-404提交资格审核及加分证明等相关材料,加分证明材料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加分,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②诚信承诺:考生现场签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诚信复试承诺书》;
③候考: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候考区域等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④复试考核:考生按安排进入复试现场完成笔试、面试(加试)等考核环节。
(七)复试总成绩确定
1. 复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满分100分,由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按照比例计算得出。
复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65%+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5%。
2.各项复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5.同等学力、跨学科专业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该项材料审核由学院党委负责,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等方式完成(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最终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复试考生需提前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党或团组织审查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可由居住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审查盖章。以及《临沂大学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诚信复试承诺书及保密协议》,并根据学院复试时间要求按时提交。
(九)体检
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于不参加学校统一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调剂生要符合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调剂工作要求,我院只接收初试外国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1.调剂考生的调出和调入专业均需“双过线”,即考生的初试成绩均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电子信息专业类别国家2026年一区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拟调入专业(电子信息专业类别计算机技术方向)相同相近,符合该专业报考条件(初试科目: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须达到一区A类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专项计划,初试成绩须达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4.对申请本专业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确保选出优质调剂生源进入复试。
5.调剂办法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二)调剂程序
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意向考生要在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调剂信息。我校调剂系统开放、关闭的时间将提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开,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考生每次调剂都只能申请我校一个调剂专业(领域)。
学院审查调剂资格后,将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内做好相关的调剂操作。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与考生联系确认,调剂考生应在得到发放复试通知信息后所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信息。逾期则视为考生个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根据初试成绩(含加分)和复试成绩,计算考生的录取总成绩。
1.一志愿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2.调剂志愿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单科成绩(英语)确定最终排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将被单独排序。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免初试考生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按照2026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程序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
(四)不予录取情形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②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④体检不合格者;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⑥因违反国家、省和临沂大学有关规定,需取消录取资格者;
⑦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纪作弊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者。
(五)录取通知与递补
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学院在发送录取通知后通过电话等形式逐一落实并征求考生意见,所有考生必须在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接收并回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录取总成绩排名递补拟录取。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参加复试工作的导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对考生、对学校、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和公开。
学院配合学校纪检部门切实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调剂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试专业名称、复试时间安排等。对参加专项计划、申请免初试退役人员、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相关信息及材料应存档备查,并明确责任人。
学校确定复试名单后,学院及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名称等,接受社会监督。
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方式:①咨询电话:0539-7258685;②咨询邮箱:xxxy@lyu.edu.cn。
(三)监督检查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管理。在复试过程中,学院配合学校“包片”校领导和研究生招生工作专项巡视组对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学院设监督员1名,交叉负责全程监督。学院招生委员会对复试工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作出必要的解释。
(四)复议制度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实名申诉或举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对申诉或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按程序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向考生公布。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可通过提交实名签署的书面材料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或学校纪委监察处提出实名申诉或举报,对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各学院按程序组织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向考生公布。
联系方式:①电话:0539-7258685;②邮箱:xxxy@lyu.edu.cn。
(五)回避和保密制度
所有参与研究生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学院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学院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我院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及如何回避。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项回避规定。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优化便利服务
学院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加强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统筹学院内部人员、场地等资源,既安排好本校复试组织工作,也为报考外单位的本校学生参加复试提供好服务和便利。
(二)加强消防安全
学院进一步做好复试的安全工作,提前梳理复试环境、管理等方面漏洞,重点排查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电路老化、占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高风险问题,拉网式排查风险隐患。全面做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切实保障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方案若与国家、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相关文件发生冲突,以国家、山东省、学校文件为准。
本实施细则由临沂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临沂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