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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湖北省化学研究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责编:admin 2026-04-09

一、复试领导小组

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院研究生招生整体工作,负责研究制订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和研究生招生调剂细则;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组织调剂和复试工作、完成招生计划任务;审核确定复试和拟录取名单;针对调剂和复试工作接受咨询和进行解释。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有关学术要求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初试成绩及专业背景等综合因素,选择参加复试的考生,确定复试名单。本次复试面向调剂到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专业的考生。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设备及系统测试:2026年4月9日上午10:00开始;

面试:2026年4月9日15:00开始。

四、复试内容

五、复试流程

(一)所有取得我院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发送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在限定时间内补交,逾期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录取资格。邮件发送要求如下:

1、邮箱地址:281201929@qq.com;

2、发送邮件标题为:“调剂报考专业+姓名+一志愿报考专业(报考专业代码)+联系电话”(举例:化学工程与技术+张三+化学(0703)+13xxxxxxxx);

3、资格审查材料包括:(a)身份证(正反面)。(b)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c)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诚信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以上(a)—(c)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考生姓名+资格审查”复试前发送到邮箱:281201929@qq.com。

4、院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不按照命名规则与要求提供资料的,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复试安排时间内容复试形式

程序如下:

1、面试准备:考生登录面试系统完成身份验证和环境检测后随机抽签进入面试考场,随机抽签确定考试顺序后待考。

2、面试考核:复试工作秘书按考生顺序号依次邀请考生进入面试会议室。面试时,考生不得透露姓名、本科就读学校等个人信息。考官对考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语进行考察提问,考生作答。

3、面试结束。

六、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复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英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 * 60%+复试成绩*40%,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七、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照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八、技术支持与保障

(一)考生端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二)院将对复试面试专家组成员和考生进行培训。参加复试考生提前做好所需设备及环境准备和测试,并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完成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如确有困难,及时与我院沟通。

(三)远程资格审查学信网网络审核,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九、咨询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13995601280

十、申诉与监督

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举报投诉电话:(1)研究生院:027—84733068;

(2)校纪委:027—84225801。

举报邮箱:jw5804@jhun.edu.cn

考生诚信承诺书.pdf

江汉大学湖北省化学研究院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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