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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次调剂复试通知

责编:admin 2026-04-08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现将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次调剂复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第一批次招生调剂复试定于2026年4月10日-4月13日。

(二)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技能测试仅面向“临床医学、医学技术”的专硕考生。

二、复试准备

(一)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审查条件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专升本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专升本录取名册。

(2)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之前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

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凡应该加试,但因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5.按“定向就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同意定向培养证明,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信息页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宁夏医科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1,A3打印)。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退出现役证》。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

9.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10.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二)复试缴费

进入复试名单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缴费方式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通知。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三、相关要求

(一)考试各环节均应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提供的个人信息、各类证件及相关材料均应完整、真实、无误,被发现任何不实信息均将被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三)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按时参加复试。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

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李老师 0951-6744022

资格审核:0951-8567837

附件:

1.宁夏医科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2.诚信复试承诺书

宁夏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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