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考生
收到我校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的法学、全日制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调剂考生。
二、具体流程安排
(一)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1.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请于2026年4月11日上午 8:30-12: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0214室
2.复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科目一 民事诉讼法学(满分100分):4月11日下午 14:00-16:00
科目二 刑事诉讼法学(满分100分):4月11日下午 16:20-18:20
面试时间:4月11日晚上—12日分组依次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场次和顺序由考生报到时随机抽取,面试考场地点将在4月11日下午18:00前在第二文科综合楼0214室招生公告栏查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另行安排。
(二)全日制法律硕士、一级法学
1.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请于2026年4月12日上午 8:30-12: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第二文科综合楼0214室
2.复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科目一 民事诉讼法学(满分100分):4月12日下午 14:00-16:00
科目二 刑事诉讼法学(满分100分):4月12日下午 16:20-18:20
面试时间:4月12日晚上—14日分组依次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场次和顺序由考生报到时随机抽取,面试考场地点请于4月12日下午18:00前在第二文科综合楼0214室招生公告栏查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另行安排。
三、缴费
1.扫描二维码缴考生复试费(180元/人次),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费(100元/人次)

2.进入支付订单界面,在交费信息中填写交费金额,在其他信息中填写身份证号(证件号)、姓名、报考专业【一级法学、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报考学院、联系电话,并勾选学习方式(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核对无误后,点击支付即可。
3.截图保留证明。
4.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缴费(请慎重选择,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
四、审核提交材料
审核材料均为原件,请考生带一份复印件进行提交。
审核材料均为原件,请考生带一份复印件进行提交。
1.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验学生证、往届生提交验毕业证、境外毕业生提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未获得毕业证(须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提供准考证及成绩单。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最迟至拟录取期间提交)。
6.诚信复试承诺书(报到现场领取,考生现场签名)。
7.复试费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考生页)和定向就业协议。
9.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10.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协议(最迟至拟录取期间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要求进行线上签订合同。
11.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定向就业协议(最迟至拟录取期间提交)。
12.符合“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14.外语水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15.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证明。
16.立功或重要嘉奖证明。
17.其他可以证明专业能力的代表性证书或材料(13-17项为可选提交项)。 对以上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未尽事宜联系方式
法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73-5816086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