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6〕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在确保公正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查,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提高生源质量。现对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电气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调剂复试工作。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与要求如下:
1.负责制定和审议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复试原则、录取政策、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3.负责指导、监督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
4.负责审核复试结果,必要时可查阅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或语音视频资料,确保复试信息准确无误,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5.负责审定申请调剂考生信息和拟录取信息等,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回复、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等工作。
根据复试工作的要求,学院成立资格审核组、命题组、面试组、技术保障组、监督组等若干复试小组,小组成员的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一)复试资格
调剂分数要求 | 接受调剂的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 | 调剂条件 |
1、总分≥280; 2、301数学一≥75或302数学二≥85。 | 0808电气工程,或0858能源动力下的电气工程领域,或085801电气工程 | 1、本科为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英语四级≥480分,或通过英语六级。 |
对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各学院调剂录取进展实际,可将招生计划再次向学校重点领域、重点学科且生源充足的学院进行适当调整,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执行,最终人数以研究生院统一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二)复试时间
调剂复试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
(三)复试方式
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内容及成绩评定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任何一门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满分的60%)、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未达到满分的60%)、总成绩不及格者(未达到满分的60%)均不予录取。
(一)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能力水平、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1.内容安排
复试包含专业素养及能力考核(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综合能力考核(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外语能力考核(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思想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等五部分。
2.具体实施
心理健康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外语能力测试环节由学院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1)思想品德考核:由学院组织实施,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健康测试:由学院组织实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依据。
(3)专业素养及能力考核: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形式为闭卷,题型为简答题和分析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具体内容见表1。
表1 专业素养及能力考核内容
考察内容 | 备注 |
主要考查学生所学电力系统分析(45%)、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45%)等两门专业核心课程中的专业知识以及专业英语(10%)的应用能力。 | 1)如考查科目中涉及的某课程与考生初试专业课相同,考生应放弃该课程相关试题,选做试卷中的附加题(45%),附加题主要考查电力电子技术课程相关内容; 2)无相同课程时,则考生不得选做附加题。 |
(4)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创新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大学阶段参加学科竞赛及获奖情况;实践创新精神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表现现场打分,满分100分。
(5)外语能力考核: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和语言应用能力,考生需回答复试小组成员的英语提问。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表现现场打分,满分100分。
(6)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电力系统自动化》两门专业主干课程,笔试方式进行,难易程度依照本科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未满60分)不予录取。
(二)成绩评定及录取
(1)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对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的权重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的权重占总成绩的50%,即: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40%+综合面试考核成绩×40%+外语能力考核成绩×20%。复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总成绩计算再保留后两位。任何一门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满分的60%)、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未达到满分的60%)、总成绩不及格者(未达到满分的60%)均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未满60分者)不予录取。
(4)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考生资格审核
调剂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24小时内将所有审查资料清晰扫描或拍照后,登录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考生端“硕士招生”版块(网址:https://yjsxt.snut.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按提示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初次登录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密码:本人初试准考证号),逾期未提交者视作放弃复试。
1.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审查时提供(1)-(7)项材料的电子版,第(8)项有的可以提交,没有的不用提交):
(1)复试诚信承诺书。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初试准考证。
(4)思想政治审查表。
(5)学籍学历证明。
(6)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应届生:须提供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还需提交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由学校教务处盖章后扫描或清晰拍照(若暂无法提供原件的,可通过学校教务系统截图)。
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及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应提供本科结业证书。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证明材料。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7)在职考生报考全日制招生专业的,须提供由本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及中小学教师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审批登记表。模板见https://yjs.snut.edu.cn/zlxz/zsgz.htm,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资料下载-招生工作”)。
(8)附加材料(自愿提交)
①英语专四/专八证书、全国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
②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③其他学业类获奖证书。
注:相关模板可在研究生院网页“资料下载”中下载使用。
考生上传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复试时需提交原件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招生系统考生端,自行打印《复试准考证》,A4纸彩色或黑白打印均可。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并保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干净整洁、无字迹。
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参加复试,不具备复试录取资格。
2.加分资格审核
符合加分政策的复试考生需按学校要求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未按时间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复试日程安排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及安排见表2。
表2 调剂复试时间及安排
时间 | 复试各环节安排 | |
上午 | 下午 | |
4月14日 | 08:30-09:30 专业课笔试 10:00-12:00 面试、英语测试、政审交叉进行 | 13:00-18:00 面试、英语测试、政审交叉进行 14:00-16:00 同等学历加试(如无同等学历考生,则不进行) |
注:调剂复试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以复试当天现场通知为准。
六、违规处理
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1)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
(2)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4)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5)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复试监督和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将会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复试录取过程中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对考生的举报及时答复和处理,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
监督电话:0916-2641795。
八、考生复试咨询
郭老师 17778935539 邮箱:939522621@qq.com
本调剂复试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由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将按照学校最新安排和部署实时调整。
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