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接受调剂专业及计划数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类别 | 招生计划(人) |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18 |
0811J1智慧储运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5 |
085406控制工程 | 专业学位 | 1 |
二、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以上接受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需满足《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各项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将另行发布。
三、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 满足《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各项要求。
2. 拟调剂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0811J1智慧储运科学与工程专业和085406控制工程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为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8电气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54电子信息、085801电气工程。
3. 拟调剂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0811J1智慧储运科学与工程专业和085406控制工程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应为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机器人工程等控制类相关专业。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要求如下:
(1)拟调剂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和0811J1智慧储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
政治理论:101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201英语(一);业务课一:301数学(一)。
(2)拟调剂085406控制工程专业的考生
政治理论:101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业务课一: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
5. 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未通过调剂系统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的不接收调剂;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 调剂工作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进行,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完成调剂系统规定的所有调剂流程,确认接受我校拟录取的方为调剂成功。调剂系统各专业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8日00:00—12:00,具体以调剂系统设置为准。
7. 符合调剂条件的拟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填写调剂信息,我校为河南工业大学(学校代码:
10463)。学院根据调剂名额按比例确定调剂名单并组织复试。
8. 优先接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初试科目相同的考生。
9. 对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四、调剂程序
1.学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专业要求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2.申请调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之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根据我校公布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志愿。
3.自调剂系统开通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以每次开放时间内接收的所有考生志愿为准,由学院遴选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
4.学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5.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在本学院网站公示。
6.我校将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并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拟录取。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拟录取名单在河南工业大学研招网公布。
五、调剂复试安排
本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2026年4月9日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或拟录取通知信息。请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以免错过复试。
(1)现场报到(所有调剂复试考生)
时间:4月9日上午8:30-10:00
地点:电气学院31429房间(莲花街校区31号楼)
要求:复试考生现场报到,按照要求提供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确认复试笔试科目,阅读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笔试(所有调剂复试考生)
时间:4月9日上午10:30-12:00
地点:电气学院31517房间(莲花街校区31号楼)
笔试需携带仅具有计算功能的计算器,如有通讯、拍照等其他与考试无关的功能,按作弊处理。
各专业调剂复试笔试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类别 | 复试笔试科目 |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自动控制原理 |
0811J1智慧储运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绿色储备综合知识 |
085406控制工程 | 专业学位 | 自动控制原理 |
(3)面试(所有调剂复试考生)
时间:4月9日下午14:00-18:00
地点:电气学院31426房间(莲花街校区31号楼)
电气学院31440房间(莲花街校区31号楼)
考生不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安排复试。
四、复试细则
(一)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做好复试前各项准备,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复试考生须按照要求准备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须将所需提交材料的原件扫描或拍照成电子版,按顺序排列统一制作成1个PDF版本文档,按照规定的命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前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dqyjs@haut.edu.cn。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在复试现场报到时交学院审查,材料原件核验后由学院退回给考生。
(1)往届本科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
序号 | 资格审查材料 | 份数 | 备注 |
1 | 初试准考证原件 |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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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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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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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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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原件 | 1份 | 无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交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
6 | 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 原件 | 1份 | 可从学校研招网下载,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如果本人是党员的应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
7 | 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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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科学位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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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档命名为“往届+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联系电话” | |||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
序号 | 资格审查材料 | 份数 | 备注 |
1 | 初试准考证原件 | 2份 |
|
2 |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各1份 |
|
3 |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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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盖在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原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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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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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原件 | 1份 | 可从学校研招网下载,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如果本人是党员的应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
7 | 本科学位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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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档命名为“应届+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联系电话” | |||
(3)自学考试当年可毕业考生复试时应携带
序号 | 资格审查材料 | 份数 | 备注 |
1 | 初试准考证原件 | 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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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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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省级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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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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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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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原件 | 1份 | 可从学校研招网下载,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如果本人是党员的应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
7 | 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性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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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发生变更,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5)我校研招网已公示符合申请加分要求的考生,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到学院再次审查,并由学院存档保存。
3.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验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所有复试考生应准备本人近期免冠照片(6个月之内拍照)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dqyjs@haut.edu.cn,电子版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寸近期免冠照片+联系电话”。
5.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放复试通知。
6.考生凭复试通知、初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7.考生须在2026年4月8日24: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近期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等材料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dqyjs@haut.edu.cn,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5136165622。
8.所有提交电子档文件名称需按上述规定命名。
(二)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现场复试时应按照要求携带资格审查材料、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6个月之内拍照),按照资格审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复试
笔试+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英语水平等,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情况等;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综合知识的应用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阅读翻译、口语交流等外语综合能力;相关学科专业要求的实验操作技能;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科研能力、创新精神与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三)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任一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四)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之和/初试科目满分总计)×100×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30%
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报考考生须知
各招生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基础课程,加试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类别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①006001单片机原理及其应用 ②006002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 |
0811J1智慧储运科学与工程 | 学术学位 | ①006001单片机原理及其应用 ②006002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 |
085406控制工程 | 专业学位 | ①006001单片机原理及其应用 ②006002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 |
五.复试结果及拟录取
1.复试结果于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2.复试合格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内,分学科(专业)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拟录取。
3.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学院可视具体情况对已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拟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
5.拟录取考生学籍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籍学历核验,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电气工程学院进行实名申诉,学院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371-67758822,15136165622,E-mail: dqyjs@haut.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71-67756268,E-mail: yzb@haut.edu.cn
招生监督(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56128,E-mail: jwb@haut.edu.cn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做好自身保护,健康应考。
2.在规定时间考生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安排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4.我院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5.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考生应诚信考试,严禁考生以任何方式保存复试过程及内容的影音资料,不得抄录试题;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传播我校试题、组织流程、考官情况等所有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内容和信息。一旦发现,视为考试舞弊,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7.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8.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9.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表可以从我校研招网表格下载栏下载,网址:http://yjszs.haut.edu.cn/。
10.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11.复试、录取等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我院网站。
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haut.edu.cn/
电气工程学院网站:https://cee.haut.edu.cn/zsxx1/yjszs.htm
12.未尽事宜参照《河南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