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复试时间、形式
1.调剂复试时间初定4月8日下午15:00开始,具体时间安排以我院官网公布为准。
2.采用线上复试形式,复试过程中原则上要求考生准备双机位,面试主机位使用钉钉平台,考生本人面对摄像头;面试副机位使用腾讯会议平台,固定于考生侧后方45度。其他要求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
3.调剂复试对象为第一批调剂考生。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1.5。若出现生源不足情况,将进行多批次调剂复试。
二、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须符合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物理学专业、学科教学(物理)专业的报考条件,以及该专业调剂要求。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线,且达到我校物理学专业、学科教学(物理)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允许调入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和初试统考科目要求见《杭州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细则》(点击查看)。
三、调剂工作要求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调剂专业,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长不少于12个小时。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根据学校调剂工作要求,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审核后,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官网发布。
2.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要根据学校和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
4.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心理测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调剂流程
1.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发布调剂名额、调剂要求等信息。
2.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须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点击查看)准备材料,提交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5.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五、复试内容和各项分值
1.复试内容由四部分组成: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素养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具体按以下规则操作: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核专家组成员自由提问,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考核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外语水平考核
物理学专业:考生用英语朗读一段专业论文并回答面试专家提问,以100分计,时间3分钟。
学科教学(物理)专业:考生用英语完成自我介绍,并回答专家提问。以100分计,时间3分钟。
(3)专业素养考核
物理学专业:考核内容为《电动力学》课程内容(参考书目:刘成国著,《电动力学》第一版,科学出版社),由考生随机抽取计算题1题,以100分计,时间6分钟。考生须准备笔和纸进行计算。
学科教学(物理)专业:考核内容为中学物理教学相关知识(参考书目:邢红军著,《中学物理教学法》,北京大学出版社),考生随机抽取4题试题并作答,以100分计,时间6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4)综合素质考核
物理学专业:考核内容为物理学专业知识,考生随机抽取4题并作答,以100分计,时间6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学科教学(物理)专业:考核内容为物理知识,考生随机抽取4题并作答,以100分计,时间6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5)物理学专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复试中须加试,加试内容为《理论力学》和《电磁学》,加试方式为笔试。
学科教学(物理)专业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复试中须加试,加试内容为《普通物理学》和《教育心理学》,加试方式为笔试。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权重(45%)+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权重(45%)+外语水平考核成绩×权重(10%),复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2)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 ,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初试满分为N*100为例):总成绩=(初试原始成绩/N)×0.6+复试成绩×0.4;
(4)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未按时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
(3)加试的任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未尽事宜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上级部门文件规定执行,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上级政策为准。本办法由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