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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

责编:admin 2026-04-03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西安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等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

一、调剂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我院2026年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时间为4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我院网站。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学校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复试名单另行公告。

三、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接受学院复试资格审查。考生按照以下规定和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资料,并在4月9日12:00前将材料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手机号—报考专业及代码—资格审核)。联系邮箱如下:公共管理硕士(125200)考生发送至:gongguanmpa@126.com)。

在复试前,学院指定专人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如下:

1.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所有考生提供);

3.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4.《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所有考生提供);

5.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所有考生提供);

6.《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考生提交);

7.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8.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提供);

9.《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定向就业考生提供);

10.个人竞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参与课题、发表论文、获奖等补充材料。

材料1、4、6、9样表均可登录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xzzx.htm)。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同时递交复印件(其中1、4、9须为原件)一份,学院留存备查。提交时间4月10日8:00,提交地点另行公布,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符合加分政策(《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且在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前向学校提交加分申请,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等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准考证号+姓名+手机号+申请加分”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yzb@mail.xaufe.edu.cn,并致电029-85781699告知,逾期不再受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和加分政策。

四、复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请查阅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请点击链接:

http://gongguan.xaufe.edu.cn/info/1049/4914.htm

五、录取工作

1.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录检通过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院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下旬发放。

4.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及安排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

5.不予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不合格、体检结果不合格,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不予录取;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学校根据各专业指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如果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存在问题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果该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则顺序递补下一位。后期如有追加指标,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生源等情况,确定补录的专业,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向低分进行补录。

六、信息公开、监督及复议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2.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应于复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实名向学院提交书面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参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办法(https://yanjiusheng.xaufe.edu.cn/yzw/info/1005/2339.htm)执行。申请复议或申诉者,必须陈述事实、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的,要承担相关责任。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严肃处理。

八、其他

(一)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公共管理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录取相关公告,按要求参加复试。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从未委托任何组织、公司及个人等开展任何形式的与研究生招生相关的辅导、培训、售卖资料等活动。请各位考生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细则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西安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执行。

九、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anjiusheng.xaufe.edu.cn/yzw/

学院官网::http://gongguan.xaufe.edu.cn/

咨询电话:029-85781568(孙老师)

申诉电话:029-85781569(张老师)

电子邮箱:

公共管理硕士(125200):gongguanmpa@126.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附件1:考场规则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4: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

附件5:西安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专业科目及参考书目表

附件【附件1:复试考场规则.docx】已下载2次

附件【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2026).docx】已下载1次

附件【附件3: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已下载2次

附件【附件4: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doc】已下载2次

附件【附件5 :西安财经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专业科目及参考书目表.xlsx】已下载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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