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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与生态技术学部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责编:admin 2026-03-23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26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范》(沪教考院社考〔2026〕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坚持科学选拔。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应用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多维考查。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高层次应用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与组织管理

1、学部成立由学部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部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学部招生复试方案细则,领导、统筹、协调本学部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并提交复试方案给研究生院审查备案。复试工作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学部主管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学部的复试工作,学部研究生秘书做好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准备工作,以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按规定流程平稳有序地进行。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3、学部各专业(方向)负责人(责任教授)负责本专业(方向)复试工作的资格审查、组织、开展与落实。可根据具体情况成立若干面试考核组,考核组至少由5名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原则上由教授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面试需有企业导师参与;考核组设秘书1人(可由考核组成员兼任),负责复试阶段的文秘工作。每个考核组成员需包含一位心理教师。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4、复试工作中,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通过“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规范公平;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三、复试时间及复试办法

在国家规定的复试时间内,于3月25日左右开始进行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调剂复试工作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7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工作同步启动。各批次复试时间由学部各专业统一安排,分组进行,具体时间和考试要求将在城市建设与生态技术学部网站公示。考生根据学部要求按时上传相关材料至学部指定邮箱(或网络复试平台)。学部各专业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和二代身份证件等(专业具体时间详见学部相关通知),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参加复试。研招网调剂系统打开后由研招网招生系统发送调剂考生复试通知(系统同时短信通知,请及时登录确认复试)。

四、复试条件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为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批次复试统筹考虑调剂生源情况、招生的学科专业特色及报名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英语、政治、业务课分数等因素划定复试分数线,并相应提出单科最低分数要求;调剂复试名单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总分相同,则依次以英语、政治、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具体规定,详见《调剂工作办法》。

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1)身份证;

(2)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

(3)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往届生提供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4)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说明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5)英语等级证书、个人简历(包括奖励、表扬和处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6)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特别提醒:请考生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方式

学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式:

生态学: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均为现场复试;

风景园林: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均为现场复试;

农业: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均为现场复试;

土木水利:一志愿考生为现场复试,调剂考生为网络复试(腾讯会议);

安全工程: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均为现场复试。

1、现场复试包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综合面试两部分。农业学位点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实践操作等环节,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2、复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等。

3、面试顺序提前抽签随机确定。各场次面试小组成员由校研究生院随机确定。

4、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复试主要通过英语口语、专业基础水平、综合素质、思想品德、科研实践等情况综合评价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专业认知与未来发展等。

5、每位考生需提前准备好8分钟以内的PPT,进行自我介绍和综合展示,其中包括不少于1分钟的英语陈述。

英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1分钟英语陈述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教育/工作/科研经历,已取得的成果、对相关领域学术和技术前沿的认识和见解、未来发展等。

综合展示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以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和未来发展为汇报重点。

复试小组在考生汇报结束后进行提问,包括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老师当场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进行评分。

六、拟录取条件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包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30分)和综合面试(70分)两部分。考生的最终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各占50%(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拟录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复试成绩≥60分;

(2)需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教育部批准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在满足上述(1)、(2)条件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对于同一招生专业同一批次的考生,按考生报考方向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复试成绩、初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4)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向,即不得由定向就业转为非定向就业。

七、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所有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

2、所有考生均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入学后学部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4、采取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信息公开与复试监督

1、在复试前,将复试名单在本学部网站上公布;按照各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检查我校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复试过程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成员到复试考场巡视。

3、城市建设与生态技术学部在复试期间接受考生申诉(申诉邮箱liujingyi66@126.com),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复议并及时处理,涉及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九、其他

1、本办法由城市建设与生态技术学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凡属考生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

3、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健委文件要求,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体检不合者不予录取。

4、经复试和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上待录取库中确认。

5、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城市建设与生态技术学部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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