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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设计艺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责编:admin 2026-03-13

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 号)《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民大办发〔2026〕6 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

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由学院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批次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一)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关于公布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通知》。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比例根据调剂考生数另行确定。

(三)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按照教育部招生规定及《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方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须知》等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须在3月17日前按要求通过北方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jszs.nmu.edu.cn/)完成注册登陆,提交复试审核电子版材料。考生报到期间,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现场复核。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三个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50分、150分,复试总分为300分。

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设计复试内容和评分标准,建立综合性、开放性的测试题库,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确保复试程序规范严谨。复试期间要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1.专业课测试 (笔试180分钟)

专业课测试学院提供画板、画架、画纸,考生自己携带画笔、橡皮等绘画工具,满分为100分。

2.外语能力测试 (面试,每生原则上不少于5分钟)

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50分。

3.综合素质测试 (面试,每生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综合素质测试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创新潜质等,满分150分。

4.同等学力加试 (笔试、每门3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速写》《色彩》,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每门加试课程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

(1)专业课测试

时间:3月18日上午8:00-11:00

地点:220608

(2)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3月18日上午11:00-12:00

地点:220608

(3)外语能力测试

时间:3月18日下午 14:00-17:00

地点:130412

(4)综合素质测试

时间:3月18日下午14:00-17:00

地点:130405

考生应按时参加考试,专业课测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专业课测试考场(220608)。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候考室(130413)。入场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研究生初试准考证。

2.现场报到

(1)考生报到(核查考生身份)。学院认真核对考生身份信息、学籍学历信息,重点核查证件照片及相关信息是否与本人、准考证照片一致。

(2)3月17日8:30至17:30在设计艺术学院210203室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要求:考试期间,全体人员须遵守考试纪律(包括监考员、面试官、考场记录员、摄像等工作人员)不得将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耳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含候考场),不得随意出入扰乱考场秩序,严禁考生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

3.复试成绩计算

(1)专业课测试由复试导师组进行考核,成绩按导师测试组全体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2)外语能力测试由英语考核组进行考核,成绩按外语测试组全体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3)综合素质测试由复试导师组进行考核,成绩按导师组全体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学院单独组织,加试成绩按卷面成绩计算且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总成绩核算方式

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六)学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七)考生须按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费不予复试。全日制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生,非全日制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50 元/生。

(八)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

二、录取

(一)拟录取规则

1.学院先进行一志愿考生的拟录取。一志愿考生拟录取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分批次进行调剂考生的拟录取。

2.在综合考评考生各方面素质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初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3.进入复试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根据相关政策和招生计划,按总成绩单独排名,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其中汉族在职考生数若超过拟录取限额,则根据限额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若按上述规则拟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则根据其余考生的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其中汉族在职考生数若超过拟录取限额,则根据限额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4.进入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根据相关政策和招生计划,按总成绩单独排名,由高至低依次进行拟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一律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

2.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合格(低于9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单科低于60分)。

4.考试违纪违规。

5.违反招生考试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学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信息公开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公布复试成绩要求、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结果等信息。

四、违规处理

对招生录取中出现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追究责任。

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责任人及单位根据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教育招生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和复议

学校纪检部门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考生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或设计艺术学院复试工作组申诉。

纪检监督电话:0951-8230293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951-2068203

邮箱:bmdyzb@163.com

设计艺术学院电话:0951-2066544

邮箱:sjysxy01@163.com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设计艺术学院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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