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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海洋工程装备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责编:admin 2026-03-29

浙江海洋大学海洋工程装备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6年03月29日 22:00 海工学院 点击:[231]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浙江海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海洋工程装备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确保招生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与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健全,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明确等级。

(五)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招生工作管理水平。

(六)统一招生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执行相同的国家招生政策与标准。

二、复试工作组织保障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严格遵循国家、浙江省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复试命题工作,统筹协调各学位点的招生事宜,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学院由专任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招生网站管理、信息收集和发布、人员协调等综合性事务统筹。

(三)根据各学位点(学科方向)设立8个复试小组:

水利工程(081500)设立2个复试小组;

机械工程(080200)设立2个复试小组;

土木水利(085900)设立2个复试小组;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渔业机械化方向)(095136)设立2个复试小组。

每个复试小组下设面试专家组和资格审查组。每个面试专家组建立组长库(备选人不少于2名)、面试专家库(备选人不少于8名);其中面试专家组组长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如备选人员特别紧缺,可酌情由有经验的副高级职称专业教师担任;面试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如备选人员特别紧缺,可酌情由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专业教师担任。每个考场的面试专家组由1位组长和4位专家组成,并配备面试秘书及技术助理(由教师担任)。面试专家组成员在招生复试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安排离舟出差,接到面试通知,应严格对外保密;面试秘书配合专家组做好面试记录、材料整理、面试服务及联络工作;技术助理负责网络调试及联络工作。资格审查组成员全程参与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四)本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技术保障联络由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主要负责招生复试技术及设备安排、联络学校职能部门及学院办公室,及时反馈和解决技术问题。

(五)学院纪委全程监督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工作及复试具体工作,同时负责本次招生工作相关舆情监控。

三、复试形式

根据学校总体部署要求,2026年学院所涉及的机械工程(080200)、水利工程(081500)、土木水利(085900)、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渔业机械化方向)(095136)四个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均采取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四、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机械工程(080200,学术学位类)为工学A类,总分不低于264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3分。

水利工程(081500,学术学位类)为工学照顾专业A类,总分不低于251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3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0分。

补充:一志愿报考非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入水利工程(081500),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工学(不含照顾专业)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

土木水利(085900,专业学位类)为工学A类,总分不低于264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3分。

补充:土木水利专业(085900)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25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50分。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渔业机械化方向)(095136,专业学位类)为农业A类,总分不低于240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3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0分。

五、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2026年3月31日开始。

2.调剂考生:2026年4月8日调剂系统开放后开始调剂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资格的遴选方法及复试比例

1.一志愿考生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20%,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

2.调剂考生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机械工程、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渔业机械化方向):差额比例原则上为200%,调剂生源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水利工程、土木水利:差额比例原则上为300%,调剂生源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研究生工作秘书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组要严格采用人证识别及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免初试的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2寸证件照近照(电子版)。

2.《复试考生政审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

3.《诚信复试承诺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5.应届生准备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准备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6.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四六级证书及操作技能证书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扫描件需合成为一个PDF文件上交学院。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五)面试内容及基本要求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考核。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

2.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在面试过程中以口试问答的方式完成。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复试科目:

水利工程、土木水利:土木工程材料

机械工程、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渔业机械化方向):控制工程基础或机械制造技术基础(二选一)

3.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考核

综合面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主要内容包括:

(1)考生自我介绍

(2)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⑤人文素养;

⑥举止、表达和礼仪;

⑦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4.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5.每组面试专家组成员5人,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由面试秘书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6.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口试)时间至少占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7.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小时。

8.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

(六)调剂复试

1.调剂考生选拔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不低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必须包含数学。

为了公平、公正、合理选拔调剂考生,现就调剂考生的选拔遵循以下原则:

(1)对申请同一专业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直接可比性,学院依次根据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总成绩以及学生学业水平等遴选依据综合选拔考生。

(2)充分重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方向的相关度,兼顾各学科专业(领域)的招生需求,进行调剂考生选拔。

机械工程:接收08工学调剂,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802机械工程、0808电气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55机械;

水利工程:接收08工学调剂,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815水利工程、0859土木水利、0814土木工程、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

土木水利:接收08工学调剂,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859土木水利、0814土木工程、0815水利工程、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渔业机械化方向):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0802机械工程、0855机械。

(3)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暨: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5)学院纪委对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调剂考生遴选工作进行监督。

2.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调剂考生。

3.“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6年4月8日开通,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询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4.面试工作要求同第一志愿考生。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现居地二甲以上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发至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八)咨询服务

1.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研究生工作秘书(沈老师)办公电话:0580-2555258、0580-2553623

2.学院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百分制)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复试小组上报的复试成绩。学院加强对录取数据的审核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逐级签字、分管领导把关录取数据的审核,确保录取数据准确。

2.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

3.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4.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录取纪律和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招生复试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是研究生招生工作权力及责任机构,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招生考试重大事项等。

(三)学院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四)学院加强人员管理,原则上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要做好复议工作。

(六)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院制定《浙江海洋大学海洋工程装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派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控,及时汇报相关情况。当事人员应立即报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处理。

(七)进一步优化考生服务,强化个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提前与复试考生联系,核实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帮助考生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八)学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安排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反映,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研究生工作秘书(沈老师)办公电话:0580-2555258、0580-2553623

学院纪委办公室电话:0580-2554506 联系时间:工作日8:00-11:30,13:40-16:40

九、其他

1.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本办法自2026年3月29日起开始实施。

3.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海洋工程装备学院

202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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