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6〕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工作
(一)调剂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委员会负责审议调剂工作总体方案、审核调剂办法、监督调剂流程规范性,确保各项工作合规有序进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调剂工作实施办法,确定调剂分数线和名单,负责本单位的调剂工作。
(二)各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落实本学科(专业)的调剂工作。
二、调剂工作要求
(一)接收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要合理设定系统锁定时间,谨慎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条件,设置完成后不得修改。发送调剂复试或待录取通知时间为调剂期间每天8:00-22:00。
(三)各学院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所有考生及时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
(四)各学院严禁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五)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分专业进行复试;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所产生的剩余计划部分用于调剂;调剂后如仍有计划剩余,将经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申请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回收并用于校内统筹。
(六)安排专人管理在线留言功能,接听咨询电话,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三、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当相同或相近。
(三)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分数线。
四、调剂程序
(一)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填写调剂信息。
(二)各学院向符合要求的拟调剂考生发出同意复试通知。
(三)考生接到各学院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在所属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同意复试”。
(四)按各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具体事宜将在我校各学院网页上公布。
五、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一)招生单位代码:西安科技大学---10704
(二)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xust.edu.cn
(三)学院咨询电话:https://yjs.xust.edu.cn/info/1200/7659.htm
(四)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3858211
六、温馨提示
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法规政策,开展规范招生与调剂工作。我校绝不会向任何考生作出保证录取的承诺,亦不会以任何名义向考生收取“录取费”等违规费用。任何单位、中介或个人非法盗用我校名义发布虚假复试、录取及调剂信息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恳请社会各界、广大考生及家长予以监督。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请保持警惕,仔细甄别各类信息,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