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6年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兼任复议委员会),制定公共管理学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公共管理学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三、招生名额
招收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2026年招生总指标 | 其中:已录取推免生人数 | 其中:统考招生人数 |
公共管理学(120400) | 全日制 | 27(含舆情研究中心1人、中国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研究院2人) | 8 | 19(含舆情研究中心1人、中国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研究院2人) |
四、复试工作
1.复试分数线
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含加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遇同分则全进的原则,确定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我院公共管理学(120400)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A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 | 单科 | |
公共管理学(120400) | 332 | 41 | 62 |
2.复试方式
2026年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线下方式。
3.复试时间及地点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30日(周一)
①8:00开始资格审查,地点仁和楼210教室。
②9:00开始复试,地点仁和楼。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浙江工业大学仁和楼公共管理学院(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
注: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步行进入校园。入校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第十一条(链接:http://www.yz.zjut.edu.cn/2026/0326/c4270a329874/page.htm)
4.复试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3)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5.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考生需认真阅读《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提前准备以下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01《2026年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2);
02本人准考证一式两份;
0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04按不同报考学历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届生(含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历届本科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rz/);
④历届硕士、博士生,出示硕士、博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rz/);
⑤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般为2024年9月1日前毕业)及所报考专业六门本科主干课成绩证明(须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单);本科结业生提交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05本人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06如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提交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
07本人政审表(附件1);
08本人四六级英语成绩单;
0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
11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
12 个人简介(内容不得出现个人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电子邮箱 等,篇幅限一张A4纸)一式六份;
13 本人签字的《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注:以上有关材料除政审表必须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成册,封面见2026年浙江工业大学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提交的材料统一由学院妥善保管,请考生及时做好材料的备份。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英语听说能力面试(复试比例20%)
(2)专业知识面试(利用专业知识分析并回答本学科问题,复试比例80%)
复试时间原则上每生不少于20 分钟。
7.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8. 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
9. 关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且已通过初审的考生,应当复试前联系报考学院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加分项目名称+考生准考证号+姓名。
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509/20250924/2293432108.html
五、调剂工作
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如遇同分,则按全部进入的原则选择考生进入复试。
(2)调剂申请条件:
①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A 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不接收初试204-英语(二)的考生往初试201-英语(一)调剂。
⑤ 学术学位专业原则上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⑥ 我院原则上不再接收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复试不合格考生的调剂申请。
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相关调剂政策执行。
(3)拟调剂人数:具体调剂名额另行公告。
(4)调剂复试差额比:按照总调剂指标1:1.5的比例(如总调剂指标不多于5人,则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如遇小数,按进一的原则选择考生进入复试。
(5)调剂系统开放时间:预计4月8日(周三),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浙江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网相关消息。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公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后通知考生复试。
(4)调剂复试结束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按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如遇同分,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被我校拟录取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院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的考生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在复试前须签订《知情同意书》。
4.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拟录取的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给我校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体检标准由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招生咨询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71-85290285 邮箱:03243@zjut.edu.cn
八、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0571-85290791 邮箱:pgz@zjut.edu.cn
九、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3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