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关于做好自治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6〕11号)等文件精神,完善复试录取规则,严格规范复试录取程序,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为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组织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调剂工作小组。
三、复试方式和时间
(一)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开展本次专业复试工作。
(二)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安排
1.专业知识考核(笔试)
民族学学科和中国史学科专业(专业代码030402、030406、030407、060200):3月28日16:00-17:00,等候地点:文源楼(文科三号楼)115润疆厅,考试地点:温泉校区文源楼(文科三号楼)309教室;
社会工作(含非全日制)学科和学科教学(历史)学科专业(专业代码035200、045109):3月28日16:00-17:00,等候地点:文源楼(文科三号楼)115润疆厅,考试地点:温泉校区文源楼(文科三号楼)317教室;
文物(含非全日制)学科专业(专业代码145100):3月28日17:30-18:30等候地点:文源楼(文科三号楼)115润疆厅,考试地点:温泉校区文源楼(文科三号楼)309教室。
2.现场复试(包含综合面试、外语听说测试)
民族学学科专业(专业代码030402、030406、030407)3月30日10:30-13:30,等候地点:文源楼(文科三号楼)115润疆厅,复试地点:温泉校区文源楼(文科三号楼)206会议室;
中国史学科专业(专业代码060200)3月30日17:30-19:30等候地点:文源楼(文科三号楼)115润疆厅,复试地点:温泉校区文源楼(文科三号楼)206会议室;
社会工作(含非全日制)学科专业(专业代码035200)3月29日15:30-18:30,等候地点:文源楼(文科三号楼)115润疆厅,复试地点:温泉校区文源楼(文科三号楼)309教室;
文物(含非全日制)学科专业(专业代码145100)3月29日10:30-19:00,等候地点:文源楼(文科三号楼)115润疆厅,复试地点:温泉校区文源楼(文科三号楼)206会议室;
学科教学(历史)学科专业(专业代码045109)3月29日10:30-19:00,等候地点:文源楼(文科三号楼)115润疆厅,复试地点:温泉校区文源楼(文科三号楼)318会议室。
(三)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在学院网站发布,请持续关注。
四、调剂工作细则
(一)调剂基本条件
届时请登录以下网站查阅: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c.xjnu.edu.cn/);
(二)调剂工作要求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并组织复试。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一般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3.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做为遴选依据。
4.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三)调剂信息发布
届时请登录以下网站查阅: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c.xjnu.edu.cn/)。
五、复试成绩折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测试满分10分、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满分40分。
总成绩核算方式
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为按相应规定加分后的初试成绩总分进行核算。
(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的情况,具体核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的情况,具体核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六、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前组织管理
1.复试资格审核
1.严格考生身份及资格审查。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及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历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各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按照我校要求按时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交报考学院核实。研究生院依据国家提供的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照顾或加分政策者,不享受照顾、不予加分。
3.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其他上交材料具体以学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为准。
(二)复试过程管理
复试组由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成(含1名外语听说测试专家)。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外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专业知识考核(笔试)。外语听说测试及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外语听说测试:非外语类考生需进行与初试外语科目相同的外语听说测试,外语类学科专业考生须进行第二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2)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规范和心理状况等。对学术型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应用和职业能力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3)专业知识考核:主要对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长60分钟,满分100分,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复试要求
(1)复试过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学院根据要求对复试影像资料留存。
(2)复试过程中,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期间,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现场。
(4)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事件,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总成绩排名方式
(1)考生总成绩按照学科专业排名,其中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分别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按学科专业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比较复试成绩。调剂考生分批次按学科专业进行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比较复试阶段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区分学科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总成绩相同,比较复试成绩。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考生,按学科专业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比较复试阶段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成绩。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及以上低于60分者。
(4)复试过程中缺考、违纪或作弊者。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3月28日11:00-13:00,温泉校区文源楼(文科三号楼)309教室
(1)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长60分钟,满分为100分,科目与招生简章公布的一致。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咨询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991-4112643
联系人:赵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八、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结束3日内须公布考生成绩,公布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要进行备注。
九、纪检监察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复试过程中要严格规范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回避制度,加大透明度,严肃考风考纪及招生录取的组织管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考风考纪问题,发现复试录取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考生可向学院复试纪检监督组申诉或举报。
电话:0991-411264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十、其它
本方案适用于新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新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负责解释。
历史与社会学院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