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委书记、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导资格,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名(含一名外语水平较高的教师,负责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招生计划
表1 经济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含推免生数)
020101 政治经济学 7
020104 西方经济学 11
020105 世界经济 3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5
020204 金融学 6
020205 产业经济学 6(1)
020206 国际贸易学 2(1)
020209 数量经济学 3(1)
027000 统计学 4
025100 金融 50(1)
复试工作
(一)分数线确定
表2 经济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经济学[02] 各学科专业 314 37 56
(二)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及相关复试安排。
(三)复试安排
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nwnu.edu.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提交相关材料、确认复试、缴费和查看复试结果。
1.时间与地点
表3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地点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事项 复试时间 地点
经济学(02)
金融专硕(0251) 资格审查 2026年3月29日
8:00-8:30 致公楼C区214
综合面试-1组(含英语口试) 2026年3月29日
8:30-12:00 致公楼C区217
综合面试-2组(含英语口试) 2026年3月29日
8:30-12:00 致公楼C区320
英语听力 2026年3月29日
14:30-15:00 致公楼C区419
专业课笔试 2026年3月29日
15:00-17:00 致公楼C区419
跨学科考生加试 2026年3月29日
19:00-21:00 致公楼C区419
2.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志愿考生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加试。
(1)笔试
专业课复试采取笔试形式,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的制卷工作由经济学院负责,考试时间2小时。复试科目参见西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面试
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综合情况面试占80%,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占20%。
(3)加试
跨学科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为《政治经济学》(517)。
(四)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交如下材料: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西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位证。
2.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或学籍)“无匹配”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五)复试要求
1.复试考试开始前核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由他人代替参加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报送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予复试。
2.考生参加复试前需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nwnu.edu.cn/)“招生工作”栏目,查看“西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南”,熟悉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考试大纲,或登录学院网站(http://jjxy.nwnu.edu.cn)了解复试相关文件。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咨询。
四、调剂复试
(一)调剂要求
调剂我院考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不允许跨门类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经济学门类下(02)各学科学硕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本学院招生目录下各学科学硕,报考专硕的考生不能调剂学硕。第一志愿报考经济学门类下(02)各学科学硕或经济学门类下专硕(仅包括金融0251、应用统计0252、税务0253、国际商务0254、保险0255、资产评估0256、数字经济0258)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本学院的金融专硕。
(二)调剂名单
调剂考生名单由学院根据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专业计划按不低于150%的比例确定。调剂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三)调剂复试程序
1.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
2.学院向复试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研招网上点击确认。
3.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nwnu.edu.cn;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提交相关材料、确认复试、缴费。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学院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进行确认的考生,由学院与考生联系进一步确认后,将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
4.参加调剂复试考生,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安排中的资格审核、复试内容、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五、录取
(一)录取成绩换算办法
各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5)x70%+[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x30%。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全部专业初试、复试权重为7:3,所有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复试专业的录取排序成绩排名。若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笔试、面试、加试其中一项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人事档案审查或《定向就业协议书》审查不合格者。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拟录取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及学籍。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公示前各学院上报《西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排序成绩汇总表》,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须上报研究生院,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公示的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排序成绩等信息。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六、其他
本实施细则在《西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如与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931-797583
学院官网:https://jjxy.nwnu.edu.cn/
经济学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