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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责编:admin 2026-03-26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及《内江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和四川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复试分数线

详见内江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网址:https://yjs.njtc.edu.cn/tzgg.htm)。

三、复试时间及内容

(一)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

(1)一志愿复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3月29日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含英语能力测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知识测试

(1)考核科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目

参考书目

045101

教育管理

教育科研方法

教育科研方法:《教育研究导论》,宁虹、蔡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

045115

小学教育

小学教育学

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学》(第3版),黄济、劳凯生、檀传宝,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

045104

学科教学
(数学)

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课程与教学论》,傅海伦,济南出版社,2019

045105

学科教学
(物理)

物理课程与教学论

物理课程与教学论:《中学物理教学概论》(第四版),阎金铎、郭玉英,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

045103

学科教学
(语文)

文学理论基础

文学理论基础:《文学理论》(第二版),《文学理论》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0

095134

渔业发展

养殖水域生态学

养殖水域生态学:《养殖水域生态学》,赵文,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

(2)测试方式

专业知识测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含英语能力测试)

采用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英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英语能力测试20分。

专业素养考查主要包含:(1)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考查主要包含:(1)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3)人文素质;(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英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力水平、口语表达和英文文献阅读能力。

4.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考或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需要加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需加试的专业、科目以及加试方式如下:

(1)加试科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目

参考书目

045104

学科教学
(数学)

(1)解析几何
(2)高等代数

(1)解析几何:《解析几何》,石勇国、彭家寅,科学出版社,2014
(2)高等代数:《高等代数》(第五版),张禾瑞、郝鈵新,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095134

渔业发展

(1)鱼类学
(2)水生生物学

(1)鱼类学:《鱼类学》,谢从新,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2)水生生物学:《水生生物学》(第二版),赵文,中国农业出版社,2015

(2)加试方式

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长120分钟,每门课程满分100分。

四、复试日程

工作内容

时间

地点

一志愿考生

调剂考生

资格审查

加试考生

3月28日08:30-09:30

另行通知

行知楼
B315

普通考生

3月28日08:30-11:30

渔业发展加试

《鱼类学》

3月28日10:00-12:00

培训中心
508

《水生生物学》

3月28日16:30-18:30

学科教学
(数学)加试

《解析几何》

3月28日10:00-12:00

培训中心
508

《高等代数》

3月28日16:30-18:30

专业知识测试

教育管理

3月28日14:00-16:00

培训中心508

小学教育

培训中心508

学科教学
(数学)

培训中心508

学科教学
(物理)

培训中心508

学科教学
(语文)

培训中心508

渔业发展

培训中心509

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含英语能力测试)

教育管理

3月29日08:30-

培训中心507

小学教育

学科教学
(数学)

培训中心512

学科教学
(物理)

培训中心511

学科教学
(语文)

培训中心510

渔业发展

培训中心509

五、复试流程

(一)复试资格审查

学校各招生专业负责复试考生的身份查验,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

(2)往届生(含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鲜章的本/专科成绩单。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所在部门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

(4)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内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资料下载处下载)。

4.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经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通过。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申请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资料下载处下载);参与项目协议(合同)复印件及考核材料复印件。复试加分按教育部政策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各1份。

6.报考教育管理(045101)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3年工作证明(加盖鲜章)或能够证明3年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

7.复试缴费凭证复印件。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二)复试费用缴纳

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资格审查前完成复试费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的规定,参加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20元/人;按规定须加试的,还需缴纳加试费8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或加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加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缴费方式:线上缴费。缴费操作流程如下:

1.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内江师范学院”。

2.进入公众号,点击下方“沱江潮”-“学生缴费”,登录方式选择用户名,依次输入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若最后一位为“X”需大写)。点击“其它缴费”,在明细页面的右下角点“缴费”。两种支付方式“建设银行”和“建设银行聚合支付”任选其一。如选择“建设银行聚合支付”可自动跳转至微信完成支付,推荐选择此种支付方式。

3.缴费成功后,可点击左上角“菜单”里的“订单查询”或“已缴费查询”查看详情。

(三)复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单,到相应专业的对应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各复试小组应对复试内容进行详细记录,认真填写复试相关登记表,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四)体检

1.所有通过复试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考生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体检表》,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规定项目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体检表邮寄至研究生处。逾期无故未寄送体检表,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2.体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

六、录取规定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占复试成绩的40%,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含外语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60%。计算要求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含外语能力测试)*60%。

(二)录取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计算公式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三)录取规则

各专业(方向)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分专业(方向)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外国语科目成绩、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成绩的顺序逐一进行比较,择优录取。由于各种原因取消待录取资格及自动放弃录取所产生的名额,将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规则录取。

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相关专业面试组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专业知识测试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的);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的);

5.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任意一门总分低于60分的);

6.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7.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规定时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8.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

9.体检不合格者;

10.存在其他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规定情形,一经查实者。

(五)拟录取公示

研究生处对各学院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进行核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s://yjs.njt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审核结束后按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上传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进行公开。

(六)录取

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以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违规处理

(一)研究生考试招生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本单位的,应主动报备。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本单位单独考试。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自命题科目相关命题人员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考研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八、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内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及各学院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二)咨询方式

研招办咨询电话:0832-2342628。

咨询时段: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通讯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内江师范学院行知楼B区302室(邮编:641100)。

(三)申诉。申请人对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各学院以书面形式实名提起申诉,各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

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四)投诉监督。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反映情况或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0832-2341900。

咨询时段: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通讯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内江师范学院行知楼B区320室(邮编:641100)。

九、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内江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内江师范学院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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