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甘肃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6〕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正开展复试工作。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兼顾考生对学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能力素质以及科研创新潜质,结合考试成绩、一贯学业表现、科研成果、实践经历等补充材料,全方位研判考生的培养潜质与综合素养,以保障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全面统筹并领导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等。
研究生处负责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复试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复试环节规范统一。
各招生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成立以学院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督查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招生督查工作。各招生学院院长为复试录取工作第一责任人。招生学院对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上报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向考生开通监督电话,畅通考生联系通道。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批次及时间
学校复试工作分两批次开展。第一批复试时间定于3月28日,复试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二批复试时间为4月8日至20日,复试对象为申请调剂至本校的考生。
(二)初试成绩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执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二区(B类考生)的标准(以下简称“初试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的分数在满足《陇东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所规定的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依据报名情况择优准许参加复试。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二区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执行。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校研究生处负责统筹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具体审查工作由各招生学院严格组织开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要求完整提交以下材料,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不得参加复试。
1.身份及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时查验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往届生提供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思想政治考核材料:考生需提交《陇东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1)。此表应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填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应届考生则由就读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所在学院党委填写。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提交考核表的考生,均不予复试。
3.学业证明资料:大学本科阶段的完整成绩单。应届生的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的成绩单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4.优惠政策证明资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补充证明资料: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专家推荐书等能够体现个人专业能力、科研创新潜质的相关资料。
6.诚信复试资料:考生亲笔签署的《陇东学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未签署承诺书者不得参加复试。
7.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专项资料: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的证明资料。
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完成考生报名资料审核及资格审查工作,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资格者,不予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若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提出疑问,考生应配合招生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经权威机构认证的证明材料,配合招生学院工作人员在每个考核环节开始前核验身份及相关证件。入学后,学院将对考生身份及相关资格进行复审。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具体详见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和调剂细则。各招生学科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至少为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扩大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1.现场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按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题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实施。
(2)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主要考查学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或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
每位考生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小组由各培养单位导师组成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另配秘书1名。考核成绩由每位成员独立打分后交秘书统一核算。考核记录要现场填写,考核小组成员和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面试结束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每位考生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每组测试专家为2人。测试成绩由2位测试专家独立打分后交秘书统一核算。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综合成绩,由各招生学院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结合《陇东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从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网络远程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复试科目专业知识问答等,综合素质面试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主要考查学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或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若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可提前结束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小组由各培养单位导师组成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另配秘书1名。考核成绩由每位成员独立打分后交秘书统一核算。考核记录要现场填写,考核小组成员和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面试结束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每位考生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每组测试专家为2人。测试成绩由2位测试专家独立打分后交秘书统一核算。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综合成绩,由各招生学院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结合《陇东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各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加试成绩仅作合格性认定,不计入复试成绩,任一科目未达合格标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实施。
(五)加分政策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等优惠政策的考生,经审核合格后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1.现场复试成绩计算
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20%
(2)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按初试总成绩÷3计算)×70%+复试成绩×30%
2.网络远程复试成绩计算
综合素质面试(含复试科目专业知识问答)、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1)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30%
(2)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初试总分300分的专业按初试总成绩÷3计算)×70%+复试成绩×30%
3.成绩公布
公布方式:通过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公布时间: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公布内容: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复试总成绩、综合成绩。
(七)复试收费
依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的相关规定,复试考生应缴纳复试考试费,按每人每次100元收取。复试费缴纳实行全校统一标准,考生须通过陇东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完成缴费,未按规定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陇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见附件3。
学校严格复试过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复试中,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
四、调剂
我校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达不到复试人数要求的专业,接受调剂,详见《陇东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五、拟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学校严格依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合格后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综合考量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报考资格不符合教育部、甘肃省及本校招生规定的;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人事档案审查、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复试总成绩或同等学力加试任一科目成绩不合格(未达到60分)的。
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各类纠纷,由考生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导致考生无法参加复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本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于2026年4月28日前全部完成。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且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入学后开展,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七、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研究生奖助学金。
2.学校拥有充足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旨在培养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并改善其学习生活条件。
3.开通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提供有力保障。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本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将在陇东学院研究生处网页予以公开。考生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及时关注本校研究生处官网及各招生学院官网发布的通知。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学校申诉监督电话:0934-8658719
纪委监督电话:0934-8658596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34-8656781
邮箱:yjsc@ldxy.edu.cn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陇东学院敏行楼612室。
招生学院咨询电话:
学位点名称(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学院 | 联系人 |
材料与化工(0856) | 化学工程 | 石油化工学院 | 刘老师 |
土木水利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生物与医药(0860) | 生物技术与工程 |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九、附则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教育部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二)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陇东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
2.陇东学院诚信复试承诺书
3.陇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研究生处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