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日程、时间安排和程序步骤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范围 |
3月26日 | 北京中医药大学房山医院西三楼 | 材料提交与资格审查 |
专业学位(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 |
3月26日 | 北京中医药大学房山医院西三楼 | 专业课笔试 | |
3月26日 | 北京中医药大学房山医院西三楼 | 综合面试 |
2.资格审查形式、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安排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资格审核材料(以下材料均需现场检查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同页);
(3)《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有红章);
(4)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5)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7)外语证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成绩单(若无此项材料,无需提交);
(8)《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
(9)《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科研情况表》;
(10)《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毕业临床实习证明(应届生,须本科学校盖章)》或《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参加临床工作证明(往届生,须工作单位盖章)》;
(11)社会实践证明材料;
(12)获奖证明材料;
(13)本科毕业论文;
(14)《诚信复试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15)本人复试通知书;
(16)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参加复试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按序扫描成电子版,于3月25日10:00前发送邮箱:fsyyssgy@126.com。
3.复试内容
各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的组织形式及评价方式、所占比例、内容及流程、评价标准等。
3.1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成绩权重的30%)
依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招办网站公布的专业课复试笔试科目进行,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房山医院西三楼线下进行,该部分考核为闭卷,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3.2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权重的70%)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及综合素质。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3.2.1专业素质能力
主要包括考生对本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临床实践能力(仅专业学位考生),其中临床实践能力以现场操作的形式考查。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该部分考核占复试成绩权重的60%(其中临床实践能力占10%,专业课面试占50%)。
3.2.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以交流问答方式,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该部分占综合面试成绩10%。
3.2.3综合素质评价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学术能力材料评价,采用现场PPT汇报形式,汇报时间3-5分钟(内容须涵盖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思想政治情况、本科学习情况、社会实践经历、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临床实习经历、未来读研规划等),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以及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与考生的交流,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综合素质评价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3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5:5的比列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50%;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临床实践能力×10%+专业课面试×50%+外语听说能力×10%。
3.4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照政治、外语、业务课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必须完成所有考试环节,如有一个环节缺考,则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在复试任一环节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的情况,不予录取。
(6)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8)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新生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9)所有拟录取考生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10)对于申诉的考生,有必要可再次组织复试。
4.考生查询复试成绩的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查询网址:https://yanjiusheng.bucm.edu.cn/zsjy/sszs/index.htm
公示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房山医院餐厅一楼公示栏,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5.调剂的条件、程序及时间安排
调剂的条件、程序及时间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
6.考生咨询、申诉及监督的渠道
医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1324421;
医院招生办公室邮箱:fsyyssgy@126.com;
医院纪检办公室电话:010-69314902转8006;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4286502。
复试考生对于复试有异议者,可以向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我院申诉受理电话:010-61324421。
临床医学院(房山医院)教学科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