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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6〕26号)以及我校《山东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各学科(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和细则。
一、组织领导
本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主要职责为:制定本单位复试考核工作方案、招生计划二次分配方案,组织复试科目的命题、保密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协调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本单位成立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复试考核工作。复试考核小组成员以研究生导师为主,每个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