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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与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责编:admin 2026-03-22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济管理与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原则上一志愿采用线下复试,调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开展复试。如遇最后一名初试总分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对象

1.各专业(研究方向)复试时间安排

4月7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28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

2.复试对象的条件和要求

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一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所有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调剂考生:

调剂工作按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调剂考生基本要求是: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4.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考生在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教育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既往材料要求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

所有考生均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给学院: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在读证明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

6.《2026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见附件1);

7.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的定向协议书;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证书;

9.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交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11.其他能力证明材料和学院规定的其它材料。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不得录取。

(三)复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1.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进行考核。

第二阶段: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外语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察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2)专业课测试(复试科目笔试):依据《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进行。

(3)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面试: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专业课测试7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共计100分。管理联考考生复试总分2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50分。

(2)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管理联考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5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专业课测试范围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加试科目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均应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以面试形式展开。

(四)特殊加分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为500分的,考生总分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60分以内(含60分),单科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20分以内(含20分);初试总分为300的,考生总分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30分以内(含30分),单科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20分以内(含20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考生总分执行《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确定的总分要求,单科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15分以内(含15分)。

3.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二、体检

学校不组织在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学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在拟录取后需提供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接收拟录取5天内)交至所在学院。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录取

(一)录取类别

学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不含人事档案不在我校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不含定向委培及人事档案不在我校的在职研究生);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可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总成绩×40%。

管理类联考总分为300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复试总成绩÷1.25)×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2026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将在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

复试及调剂录取规定研究生院工作咨询电话:0791-83876373;电子邮箱:jxksdzj@163.com。

学校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和投诉电话:校研究生院:0791-83876373;校纪委监督检查室:0791-83805935。

五、其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4.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47672

联系邮箱:1937978308@qq.com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2026年3月19日

附件1:2026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

2026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

报考学科专业(领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曾用名

民族

所在学校

是否华侨台胞

政治面貌

本科学习专业

个人联系地址、电话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政治面貌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是否担任过党团、班干部,任何职

本人政治表现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如实填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

诚信复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上传复试材料、参加复试的过程中,如实、准确提交复试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自觉服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及其各学院(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三、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诚信复试。

四、参加复试的过程中,不进行拍照、截屏、录音录像、网络直播等记录分享动作,在学校全部复试工作(含调剂)结束前不对外透漏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经济管理与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docx】已下载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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