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将于近期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https://yjs.tstc.edu.cn/)。
为了帮助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现将我校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点,复试统一采取进校现场复试的方式。
二、复试时间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招生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复试流程见招生院系公布的复试工作安排。(见附件1)
三、复试准备
报到时,考生需按照以下清单顺序提交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
②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
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
⑤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模板见附件2);
⑥大学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考生根据自身实际自愿提供);
⑧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⑨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模板见附件4)。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院系复试工作安排,按照要求时间进校报到,报到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复试院系并接受资格审查。
请考生合理安排个人工作学习及活动日程,保持身体健康,确保按时参加复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四、复试注意事项
1.遵守考场守则,诚信复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录取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考生,学校将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具有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窃取留存复试各环节试题、考核内容等纸质及音像资料,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五、监督和复议
复试录取工作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处理。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复试考生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须在复试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复议。
监督电话:0315-3863366、0315-3863105
邮箱:tstc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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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doc】已下载50次
附件【附件3-唐山师范学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doc】已下载28次
附件【附件4-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doc】已下载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