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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责编:admin 2026-03-21

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一)医学院

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黄荷凤、李晓明

常务副组长:王庆文、应颂敏

副组长:张岩、许怡、刘有恃、阮恒超

成 员:胡薇薇、白戈、杨仕贵、郑敏、丁元、黄翯、程晓东、邹朝春、吴梦婕、郑一春、楼建晴、蒋笑莉、徐凌霄、李伟、王晓莹、姚碧文、陈周闻、陈超、宋琦琳

咨询电话:0571-88208118

咨询邮箱:yxyjsb@zju.edu.cn

申诉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08025

电子邮箱:chch5500@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大学医学院党政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大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503室)。

(二)各二级招生单位

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招生委员会组织成立复试考核小组进行复试考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王老师1476810580@qq.com 0571-85125730

公共卫生学院: 李老师 lijr707@zju.edu.cn 0571-88981604

第一临床医学院: 沈老师 fahzjuad@aliyun.com 0571-87231277

第二临床医学院: 张老师 zjuzeyy2015@163.com 0571-87784594

第三临床医学院: 陶老师 syf_yjs@163.com 0571-86006568

第四临床医学院/“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含遗传所):

柴老师0918248@zju.edu.cn 0579-89925132

高老师 yinglonggao@zju.edu.cn 0571-88208328

妇产科学院: 汪老师 zdfy@zju.edu.cn 0571-89998671

儿科学院: 戴老师 chjyb@zju.edu.cn 0571-81732331

口腔医学院: 董老师 dongshuting@zju.edu.cn 0571-87219287

护理系: 黄老师huanghui1970@zju.edu.cn 0571-88208105

二、复试名单确定

我院按一级学科/专业类别招生,按二级学科/专业领域和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和培养。根据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上,按照1:1.5(部分招生计划数较少的专业适当放宽)的复试比例,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上线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如按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名单详见:https://cmmgeo.zju.edu.cn/open/fsmdSsggformation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要求,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立功表彰免初试的考生,免试资格以最终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的审核结果为准,审核未通过的,复试结果无效。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二级招生单位2026年硕士招生计划表详见:https://cmmgeo.zju.edu.cn/open/zsjhSsggformation

注: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四、复试安排

医学院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3日~3月29日,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具体安排详见:https://cmmgeo.zju.edu.cn/open/hdgbInformation(持续更新中)。各单位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每一位进入复试的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通知)。

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考核小组在正式复试前告知今年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向考生公布本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具体复试流程和要求。

五、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由二级招生单位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纸质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材料。

5.单独考试考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22年9月1日前毕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专家推荐书(二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经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1.复试方式(满分100分):采用面试,或面试和笔试。

2.复试内容:包含外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专业知识、观察和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四部分,可以采用考生自我陈述结合专家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各复试考核小组在考查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在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着重考查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同一专业类别下设方向的调整

上学校基本线的考生可在第一志愿报考类别和专业的下设研究方向内申请调整,报考学习方式和学位类型不变。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

二级招生单位接收研究方向调整的信息详见:https://cmmgeo.zju.edu.cn/open/coordinationInformation(更新中);二级招生单位接收研究方向调整的复试名单详见:https://cmmgeo.zju.edu.cn/open/tjmdgbInformation(更新中)。

八、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所有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拟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按初试总分高者优先)。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考生注意事项: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签署拟录取信息确认书。拟录取为非全日制专业、自愿选择第四临床医学院/“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含遗传所)培养的考生、自愿选择合作医院和附属医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及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需另签协议,相关招生事项在复试时说明。

九、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浙江大学校医院于3月19日-3月30日期间提供考生体检,具体安排详见:http://zdyy.zju.edu.cn/2026/0316/c9107a3140580/page.htm;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考生将体检表于4月10日前寄到二级招生单位,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二级招生单位或医学院(0571-88208118,yxyjsb@zju.edu.cn)联系。

邮寄地址见附件2。

十、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十一、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党组织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二、其他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附件:

1.二级招生单位接收研究方向调整说明及申请调整流程

2.二级招生单位体检表邮寄信息

浙江大学医学院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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