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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责编:admin 2026-03-21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质量,确保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高效完成,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以及北京市相关招生工作提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落实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考试程序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内容要翔实,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招生考试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考核流程,强化信息公开,重视政策宣传与考生服务,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公正透明、科学合理。

二、复试分数线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我校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研究生院制定并公布《202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分数线》。考生须达到相应要求,方可参加复试。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2.应届考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

3.非应届考生:

(1)有正式编制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无正式编制工作、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不需出具此证明;

(2)查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递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查验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复试缴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资格审查前,通过线上缴纳复试费100元,缴费通知见研究生院官网。

(三)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取消复试资格,复试成绩无效。

四、复试要求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我校一志愿复试工作于3月28-29日两日开展。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复试考核方式与内容

1.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潜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主要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面试。是否安排笔试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单科加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差额复试比例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第一志愿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成绩折算

1.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1)复试有笔试的专业: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2)复试无笔试的专业: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公式

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二)录取原则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如果某专业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总成绩及初试成绩均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不与专项计划外的考生排序。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中调剂意向采集模块于3月27日开通,正式调剂服务系统于4月8日开放,至4月28日关闭。我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该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二)调剂基本要求

1.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严格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我校接受调剂专业方向信息

我校可接受调剂申请的专业方向见下表。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接收。

北京外国语大学接受调剂专业方向一览表

接收调剂招生单位

接收调剂专业/方向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国际商学院

金融学、国际贸易学、企业管理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人工智能与人类语言重点实验室

教育技术学

国际组织学院

国际事务

(四)调剂程序

1.提交申请:所有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复试通知:各招生单位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

3.待录取通知: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招生单位需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

(五)说明

1.调剂生的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不高于500%。

2.对于接受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调剂复试录取不影响原有达到该专业国家线的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复试的比例仅针对调剂名额。

七、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按教育部政策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本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向研招办提出申请,核实后执行本政策。相关证明材料需在3月27日17:00前以JPG图片或PDF文档格式发送邮件至研招办邮箱(bwyzb@bf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加分考生原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分数基本要求、按政策获得加分后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不影响既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九、信息发布及申诉渠道

我校复试方案、调剂方案、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通过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各招生单位网站发布。

北京外国语大学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

网址

邮箱

联系电话

英语学院

seis.bfsu.edu.cn

seis@bfsu.edu.cn

010-88817287

俄语学院

ru.bfsu.edu.cn

bweyxb@bfsu.edu.cn

010-88816296

法语语言文化学院

french.bfsu.edu.cn

bwfyxy@bfsu.edu.cn

010-88816305

德语学院

de.bfsu.edu.cn

dyyjs@bfsu.edu.cn

010-88816516

日语学院

japan.bfsu.edu.cn

bwryxb@bfsu.edu.cn

010-88816276

日本学研究中心

bjryzx.bfsu.edu.cn

ryzx@bfsu.edu.cn

010-88816584

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学院

xpyx.bfsu.edu.cn

bwxpxy@bfsu.edu.cn

010-88816433

阿拉伯学院

arab.bfsu.edu.cn

bwayxb@bfsu.edu.cn

010-88816328

欧洲语言文化学院

europe.bfsu.edu.cn

ouyuxueyuan@bfsu.edu.cn

010-88818672

亚洲学院

asian.bfsu.edu.cn

bwyzxy@bfsu.edu.cn

010-88810833

非洲学院

af.bfsu.edu.cn

bwfzxy@bfsu.edu.cn

010-88818512

高级翻译学院

www.gsti.bfsu.edu.cn

gsti@bfsu.edu.cn

010-88816386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iei.bfsu.edu.cn

beiwaizhongwen@bfsu.edu.cn

010-88817819

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www.sinotefl.org.cn

wjyzx@bfsu.edu.cn

010-88816612

国际关系学院

sird.bfsu.edu.cn

ggyjsjw@bfsu.edu.cn

010-88817822

马克思主义学院

marxism.bfsu.edu.cn

bwmy@bfsu.edu.cn

010-88816864

国际商学院

ibs.bfsu.edu.cn

ibsexam@bfsu.edu.cn

010-88818121

法学院

sl.bfsu.edu.cn

law@bfsu.edu.cn

010-88818137、010-88814525

外国文学研究所

wxs.bfsu.edu.cn

bwwxs@bfsu.edu.cn

010-88816307

国际中国文化研究院

iics.bfsu.edu.cn

chinese_studies@bfsu.edu.cn

010-88816430

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

sijc.bfsu.edu.cn

media@bfsu.edu.cn

010-88814531

历史学院

www.globalhistory.cn

gh@bfsu.edu.cn

010-88812956

教育学院

gse.bfsu.edu.cn

bwjyxy@bfsu.edu.cn

010-88818586、010-88815820

艺术研究院

ysyjy.bfsu.edu.cn

sakus_wang@126.com

010-88812986

专用英语学院

sesp.bfsu.edu.cn

bwesp@bfsu.edu.cn

010-88818623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sist.bfsu.edu.cn

bwjsj@bfsu.edu.cn

010-88816569

人工智能与人类语言重点实验室

ai.bfsu.edu.cn

ai@bfsu.edu.cn

010-88818307

区域与全球治理高等研究院

casa.bfsu.edu.cn

casa@bfsu.edu.cn

010-88816006

国际组织学院

sio.bfsu.edu.cn

bfsu-sio@bfsu.edu.cn

010-88818185

为保证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我校公布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联系电话: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8816246,010-88816562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十、其他

(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复试结束后,考生即可离校,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单位主页通知。

(三)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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