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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责编:admin 2026-03-21

为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比例

1.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我校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差额根据学科需要确定。如出现末位次多名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时可一并进入复试。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单科执行报考专业学校分数线,总分按照报考专业学校分数线降10分。

二、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复试原则上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各招生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生源地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复试形式。远程复试系统操作要求、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对有特殊情况、无法满足远程复试要求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报学校审核,确定合适的复试方式。

三、复试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拟定于2026年3月26日-4月2日进行,复试流程见附件1。调剂考生复试工作拟定于4月9日开始,各招生单位具体安排请查阅单位后续通知。

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8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需另行缴纳加试费1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放弃复试者和复试不合格者,复试费均不予退还。

四、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严防替考。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单位负责,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线上提交相关材料,入学时将原件上交招生单位进行复核。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考生须向学院提交情况说明,经调查属实后,可延期提交。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应届考生材料清单: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诚信复试承诺书。

往届考生材料清单: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招生章程中规定的相关学术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学籍)材料(限士兵)。

一志愿考生上传材料时间:2026年3月21日12:00-3月24日17:00。调剂考生另行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上传至学校招生系统,网址:https://yjszs.sdfmu.edu.cn/。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五、复试内容

1.专业课测试。专业课满分150分。考生专业课考核采取笔试或面试形式,其中笔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测试。专业课测试形式由招生单位确定。专业课不设置合格线。

2.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50分。以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进行考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成绩低于9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分。

4.同等学力人员加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招生单位须组织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考生参加。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心理测试。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一志愿考生心理测试时间:2026年3月23日12:00-3月24日17:00,测试要求及登录网址见学校研招网后续通知。测试结果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7.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1.5×9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专业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4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1.6×9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六、复试分组方式

原则上考生按招生单位报考专业(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复试,专业复试考生过多可采用分组或分站方式复试。

1.研究方向分组复试(公共卫生专硕)

对于报考时不区分研究方向、但复试时需按照方向分组复试的专业: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实施细则中需明确分组方式,在组织考生填报分组志愿前需公布分方向招生计划。考生在志愿填报期间可以修改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复试结束后,如该专业内其他研究方向有缺额,可由招生单位组织内部调剂。

2.分站复试(药学专硕、护理专硕)

药学专硕、护理专硕考生复试采取分站式考核流程,招生单位根据复试内容合理设置考核站点,确保同一专业考生的复试流程、复试专家组和评分标准一致,保障复试公平公正。

3.临床医学(1002**、1051**)一志愿复试

(1)首志愿复试原则

临床医学专业考生须严格按照“首志愿”原则参加复试。首志愿指考生参加复试的初始志愿,涵盖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学位类型等核心信息,上述所有信息须与初试报名信息及考生复试期间进一步填报的志愿信息完全一致;首轮复试结束前,考生志愿不得变动。

(2)“研究方向”分组复试与亚专业间的院内调剂

对于内科学、外科学等考生数量较多的专业,各招生单位可在明确亚专业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组织考生填报复试分组志愿,并按亚专业进行分组复试和排名。复试结束后,如个别亚专业出现招生缺额,招生单位应面向本单位同一专业(研究方向)下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公布“空余计划”情况,由医院组织院内调剂;跨复试组的调剂,须重新组织复试、重新排名。

(3)同专业“研究方向”间跨单位调剂。

“首志愿”复试全部结束后,研招办将汇总各招生单位反馈的“空余计划”,面向本批次未被录取的一志愿线上考生(含初试成绩符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因复试比例未入围首轮复试者),在学校研招网发布通知,开展同专业考生参加跨单位“研究方向”间调剂报名,由各“空余计划”单位组织复试,跨招生单位调剂仅此一次,仅限一志愿线上考生参与,且考生不得变更招生专业代码。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招生单位通过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应当如实填写,提供材料真实。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所有被录取新生均需体检,体检在新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

九、调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调剂信息,具体调剂要求、调剂人数、调剂程序、日程安排另见我校调剂公告。调剂考生复试要求、内容、总成绩核算方式等与一志愿考生一致。

十、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60%、40%权重。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

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300分)/3×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

(二)拟录取排序

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按“研究方向”招生的学科按“研究方向”排名录取;“研究方向”内按亚专业分组复试的,按亚专业排名录取;其他招生学科按专业进行排名录取。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同一专业(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外语科目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各招生单位的拟录取名单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批。

2.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教学司〔2018〕9号)规定,专项计划专用的原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名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签订定向协议,人事档案不迁入学校,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我校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如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不符合我校规定,请主动向我校提出修改申请。

十一、违规处理

研究生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关于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申诉渠道

复试期间,学校将接受考生的投诉、申诉,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申请复议或投诉者,必须陈述事实、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匿名投诉、举报的,学校、各招生单位均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研招办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公教楼B1座3楼

电话:0531-59556855 59556851

投诉电话:0531-59556857

监督投诉邮箱:yjszsb@sdfmu.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dfmu.edu.cn

附件【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已下载1894次

附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已下载1498次

附件【2026复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一志愿).docx】已下载21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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