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考生类型: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一志愿考生
总成绩要求:按照对应学科门类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总分线执行
单科成绩要求:按照对应学科门类的B类考生的单科线执行
考生类型: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一志愿考生
总成绩要求:按照对应学科门类的B类考生的总分线下降20分执行
单科成绩要求:按照对应学科门类的B类考生的单科线执行
考生类型:其余一志愿考生
总成绩要求:按照对应学科门类的B类考生的总分线执行
单科成绩要求:按照对应学科门类的B类考生的单科线执行
补充说明:
1.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已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予以加分。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各招生学院可根据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在不低于国家及学校的标准上,自行确定本部门各专业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考生须达到报考学院规定的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才能进入复试。
二、其他说明
1.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在报名阶段完全按规定要求申报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等材料,相关事宜请考生在3月24日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 and 《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且达到报考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要求的考生,请在3月24日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并做好复试准备。
3.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协议等材料,相关事宜请考生在3月24日前与报考学院联系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4.其他报考类别为定向的一志愿考生,请在3月24日前与报考学院(部门)联系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各类定向就业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6.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可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复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后续通知为准。请第一志愿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和各招生学院通知公告,做好在我校进行现场复试的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及复试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7.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开展复试、调剂、录取相关工作。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安排及调剂相关事宜,请考生留意我校官网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