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江苏海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简称“工作办法”)(https://yz.jou.edu.cn/info/1961/1513.htm),结合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对照“工作办法”,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管理和信息公开等工作。组建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完成复试工作。
二、调剂
(一)学院0254国际商务、0256资产评估、0258数字经济三个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接收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学院接受调剂的专业要求见下表。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申请调剂的原一志愿专业代码范围 | 申请调剂的原一志愿初试科目要求 |
0254国际商务 | (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0251)金融、(0252)应用统计、(0254)国际商务、(0258)数字经济、(0270)统计学、(0714)统计学 | 外国语限定英语(一)或英语(二); 业务课一限定经济类综合能力或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 |
0256资产评估 | (020204)金融学、(020208)统计学、(020209)数量经济学、(0251)金融、(0252)应用统计、(0253)税务、(0254)国际商务、(0255)保险、(0256)资产评估、(0258)数字经济、(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 |
0258数字经济 | (0202)应用经济学、(0252)应用统计、(0254)国际商务、(0258)数字经济、(0270)统计学、(0714)统计学、(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学、(1203)农林经济管理 |
注:(1)三个专业调剂人数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显示计划余额为准;(2)学校可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生源情况及复试情况等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调剂程序两个环节按照“工作办法”执行。
(三)志愿解锁请考生于工作时间拨打研究生院电话:0518-85895243。
三、复试
(一)招生计划。学院三个专业执行校研究生院下达指标。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不再另行制定其他标准。
(三)复试方式和人选。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志愿复试均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人选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
类型 | 第一志愿考生 | 第1次调剂志愿考生 |
报到时间 | 3月27日14:30-14:55 | 4月9日08:00-22:00 |
报到地点 | 商学院教学办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文渊北楼340室) | |
专业课笔试时间 | 3月27日15:00-17:00 | 4月10日08:30-10:30 |
专业课笔试地点 | 报到时告知 | 报到时告知 |
面试时间 | 3月28日08:30开始 | 4月10日14:00开始 |
面试地点 | 报到时告知 | 报到时告知 |
根据第1次调剂志愿考生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后续批次调剂志愿复试录取工作。调剂志愿招生人数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在2026年4月28日前完成。
(六)加分项目、资格审查、复试考核、复试成绩、复试要求、复试缴费六个环节按照“工作办法”执行。
四、录取
综合总成绩计算、录取原则、调档与签订协议、录取通知书发放、复查五个环节按照“工作办法”执行。
五、信息公开公示
(一)第一志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在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jou.edu.cn)统一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于每轮复试前由商学院在学院官网(https://bssxy.jou.edu.cn/)公布。
(二)每轮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将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序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学院官网公布。
(四)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五)研究生院根据学院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本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未经学校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
六、咨询、申诉与监督
学院将“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后在学院官网公布,接受考生咨询。考生如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向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518-85895758;申诉人如对商学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诉,申诉电话:0518-85895243;电子邮箱:yj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达楼502室。
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设立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518-85895032,电子邮箱:jwjc@jou.edu.cn,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七、其他
(一)考生须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本人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或者网络直播等,严禁擅自发布调剂信息等,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拟录取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发放和其他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海洋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四)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jou.edu.cn)和商学院网站(https://bssxy.jou.edu.cn/)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五)本“实施细则”由江苏海洋大学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六)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商学院研究生。咨询与联系方式:(1)江海大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群QQ:210040580(参加复试考生进群)。(2)黄老师,联系电话:13675208050。
江苏海洋大学商学院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