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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方向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

责编:admin 2026-03-17

根据《肇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选拔具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专业素养扎实、身心健康的考生。

二、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拟录取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学院成立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和监督本学院教育管理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纪检委员、导师团队和研究生秘书组成。

三、复试资格

(一)复试分数线

不低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分数线。

(二)复试比例及名单确定

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为1:1.8。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复试名单。上线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120%时,所有上线生源均可参加复试。

(三)关于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可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

四、复试内容

复试统一线下进行,主要考核形式为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知识(40分)、外语水平(2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40分)三个部分组成。

(一)专业基础(40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教育学基础理论、研究动态和基础知识的掌握及应用程度,以现场抽题,口头作答的形式进行。

(二)外语水平(20分)

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口语表达及专业英语水平,以问答形式进行。

(三)综合素质(40分)

包括面试作答与综合材料研判。面试作答主要考核考生运用教育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科学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综合材料研判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成果、相关实践经验、获奖情况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基础、一贯工作表现、教育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状况及综合管理素养等情况。

(四)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肇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五、资格审查

考生需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规定提供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材料(请将电子版以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502358598@qq.com,复试现场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核)。

(一)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二)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三)学历学位证书;

(四)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境外学历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工作所在单位公章);

(六)大学学习成绩单(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七)工作经历及其年限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无误,且在复试过程中保持诚信。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一旦发现复查不合格的情况,将立即取消其学籍;若情节严重,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调剂

我院教育管理方向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调剂考生,并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提前对外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肇庆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七、录取

(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进行计算。

(二)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按顺序录取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按初试业务课一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三)我校非全日制专业方向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五)根据总成绩排位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科学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六)各类考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教育科学学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与复议

(一)监督巡查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全程接受研究生院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复试监督巡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实行复试信息公开制度

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生源调剂需求、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由研究生院和教育科学学院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申诉制度

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出申诉。学院会同学校对考生申诉问题及时受理及调查处理。

(四)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咨询与申诉

(一)咨询方式

教育科学学院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758-2752019;

地 址:肇庆学院第三教学楼221室

(二)申诉方式

肇庆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758-2716770;

电子邮箱:jjjc@zqu.edu.cn

十、其他

以上内容如与国家文件、学校制度不一致的,以国家发文和学校制度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教育科学学院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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