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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责编:admin 2026-03-17

武汉轻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管理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专业负责人及教研室主任、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委员会,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院纪检委员、党政办主任为成员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复试过程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及检查。

3.学院成立由业务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及政治素质过硬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4.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落实考试招生回避、信息公开等要求。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资格

(一)招生计划与分数线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或方向)

全日制拟招生指标

非全日制拟招生指标

复试分数线

备注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1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 思想政治教育

30

0

321

40

60


注: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照不少于本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120%的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按总分从高到低发放复试通知;

2.最终录取人数以省教育厅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复试名单

见附件

三、复试流程及要求

(一)复试审核材料提交

第一志愿复试考生需根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考生须知》要求,于3月19日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现场复试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主要材料有:

1.身份材料: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提供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相关认证流程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4)复试时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应出示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自学考生成绩证明单,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

(5)本科或专科就读期间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或包含曾用名的户口本个人页。

3.其他材料:

(1)现场复试考生复试费缴纳凭证(发票)截图;

(2)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取得培养单位同意。

(二)复试内容及安排

1.复试方式。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复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考位间距不低于80cm,考试时间不低于2小时。

(2)面试:

①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测试本学科要求具备的知识结构和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③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④ 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口语测试时间各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复试安排:

招生专业

复试科目

复试方式

复试日期

复试时间段

复试地点

其他说明事项

马克思主义理论

复试资格材料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

3月21日

8:30-13:30

常青校区积学楼十一楼1106

审核学籍材料及身份核验

马克思主义理论

专业课测试(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笔试

3月21日

14:00-16:00

常青校区积学楼十一楼1107

闭卷考试

马克思主义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笔试

3月21日

16:10-18:10

常青校区积学楼十一楼1107

闭卷考试

马克思主义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笔试

3月21日

18:40-20:40

常青校区积学楼十一楼1107

闭卷考试

马克思主义理论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面试

3月22日

8:30-21:00

常青校区积学楼十一楼1106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马克思主义理论

综合测试

面试

3月22日

8:30-21:00

常青校区积学楼十一楼1107

综合测试

候考室

1108室

3.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学院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包括科学思维、反应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该测试与专业面试分开,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

(4)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00分,现场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专业课参照《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工程”重点教材,高教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

(5)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上述专业课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参照高教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3版“马工程”重点教材)。现场闭卷考试方式,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费

复试费100元/人,考生于复试前完成缴费。考生使用微信扫描下示财务处二维码缴费(注:缴费后,考生需保留并打印缴费单据凭证,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为方便登记缴费情况,建议“发票抬头”信息填个人姓名。)

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四)严肃考风考纪

复试前,考生需在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依法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办法

1.复试总分计算办法

复试由专业课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3项组成。每项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为各项成绩之和。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录取顺序

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体检

我校统一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学院信息公开

1.复试前: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联系咨询电话等。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必须经过事先公示(最迟不得晚于复试前1天),未经公示的,不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申诉途径等。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开平台为学院网站(https://szkb.whpu.edu.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

1.武汉轻工大学

咨询电话:027-83913149

咨询邮箱:whpu_yjs@163.com

申诉电话:027-85662615

2.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申诉方式

电话:027-83916602;

邮箱:mkszyxy@whpu.edu.cn

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考生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委员会受理,并将处置结果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委员会复议并上报复议结果。

七、其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参加复试。

2.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3.未尽事宜以《武汉轻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为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3月13日

温馨提示: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资料准备齐全,按规定时间完成现场资格审核和复试工作。

交通路线:

地铁2号线常青花园站B1出口,或者地铁6号线轻工大学站B出口,武汉轻工大学常青校区西大门进校。

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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