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及《湖北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农机院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指导开展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农机院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巡视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情况。
3.农机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
4.农机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本专业复试分数线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湖北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附件《湖北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线》。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上线要求的考生,按学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参照学校招生简章中本院专业目录对外公布数,待上级部门计划下达后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需要做适当调整。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包含以下内容:
(一)笔试。满分100分,主要为专业知识考核。笔试科目以《湖北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栏公布的科目为准。
(二)面试。满分200分,包括综合面试(150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
1.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及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
综合面试包括3个部分,一是专业能力陈述(不能透露个人信息),内容包括个人学习情况、实践活动与获奖、学术成果、特长爱好、对报考专业的科研了解情况及自我发展规划等,专业能力陈述应控制在3分钟以内;二是抽题作答,考生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并根据试题内容当场陈述;三是评委专业提问,评委根据考生的陈述内容及相关专业知识进行综合提问,考生现场作答。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作答。测试内容包括日常对话、广播新闻、专业外文文献等。
(三)心理测试。测试方式、时间地点等见考生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六、复试相关安排
1.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
复试期间由农机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同时留存纸质档备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境)外学历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未毕业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届时可毕业证明;
(6)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7)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注:以上为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如有调整将提前另行通知;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的相关调剂公告。
七、录取工作
1.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6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100×40%
2.考生录取办法
(1)符合规定申请免初试的考生,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2)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同等条件下,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优先录取。
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总分、政治(或管综)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3)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排序录取。
3.若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其名额可按录取办法进行递补录取。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分满分300分低于180分);
(3)体检不合格者;
(4)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者;
(5)报名考试、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经确认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行为者;
(6)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录取规定者。
八、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资格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我校相关学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 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学校将取消其调剂资格
九、体检安排
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复试缴费
1.经省物价局核准,复试考生每人缴纳费用100元,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缴纳渠道: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官方缴费平台,网址http://epay.hbut.edu.cn
十一、信息公布与复议
农机院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调剂公告等信息。
农机院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arec.hbut.edu.cn/index.htm
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按要求集中公示最终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研究生院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yjs.hbut.edu.cn/zsgz/sszs.htm
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或发现其它不符合招生政策的行为,可向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反映。联系电话:027-59750824;邮箱:39105847@qq.com。
十二、其他事项
1.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后决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三、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7-59750822 联系人:游老师
咨询QQ群:730978529
湖北工业大学农机工程研究设计院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