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为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规范工作流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口腔医学院全面组织协调本院复试工作,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复试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立勤 黄永清
副组长:乔光伟
工作职责:全面规划、统筹协调本院研究生复试各项工作,推进复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复试考务工作组
组 长:黄永清
副组长:乔光伟
主要成员及分工:
宋 玉:负责考场整体布置与统筹安排
李 阳、高苗苗:负责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相关材料收集整理
茆晶晶:协助布置面试考场,制作台签、准备考试文具
罗 庆:负责考试现场考生引导,考场监控设备调试与运行保障
(三)纪检监督组
组 长:贾立勤
成 员:乔光伟 马建军
工作职责: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开展,负责复试相关复议事宜;拟定复试期间应急预案。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1.考生资格审查:2026年3月20日 上午8:30
地点:口腔医学院十二楼计算机室
2.笔试:2026年3月20日 下午14:30-16:30
地点:宁夏医科大学双怡校区19教室
3.面试:2026年3月21日 上午组8:30 下午组13:00
候考地点:口腔医院十二楼计算机教室
面试地点:口腔医院十一楼技能培训中心1104室
4.技能测试:2026年3月21日
地点:口腔医院十一楼技能培训中心1105室
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须在口腔医院十一楼1114室休息等待,上午组考生须在下午组考生开考后方可离开休息室。
(二)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三)复试考生
以学校公布的考生复试名单为准。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安排专人线下审查考生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证明材料包括: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材料。
(1)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专升本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专升本录取名册。
(2)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提供:
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之前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大学专科学历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同等学力考生需参加笔试加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复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5.按“定向就业”方式报考的考生,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同意定向培养证明,录取后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信息页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宁夏医科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1,A3打印)。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退出现役证》。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相关任职考核证明及证书。
9.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10.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11.本人签字的《临床口腔专硕考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情况承诺书》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设A、B卷,考生随机抽取作答,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等,设A、B卷,考生随机抽取作答,满分100分,考试时长20分钟。
3.技能测试仅面向专硕考生,满分100分,考生考前随机抽卷并按试题要求完成技能操作。
同等学力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
(六)复试成绩
复试总分为100分,不同培养类型复试成绩构成为:
(1)学术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70%。
(2)专业学位:笔试成绩占比为30%、面试成绩占比为50%、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20%。
(七)复试流程
1.候考室专人进行考生资料查验、身份核实,考生随机抽签确定考试顺序;
2.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引导考生依次参加面试、实践技能考试(专硕);
3.考官配置:面试组由1名主考官+ 4名考官组成,技能测试组由2名考官组成。
四、录取成绩与要求
(一)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二)录取要求
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成绩按序择优录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
3.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1门及以上成绩低于60分;
5.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
6.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
8.入学后3个月内复查不合格(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9.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情形。
五、调剂
1.学院根据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结果,确定调剂缺额专业与名额后,开展调剂复试工作;
2.调剂考生需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致;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统考科目原则上保持一致;
3.调剂复试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官方文件要求为准。
六、工作纪律
1.复试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所有工作人员严守面试纪律与保密规定,严禁泄露面试试题及相关信息;
2.复试面试实行主考官负责制,面试工作人员全程封闭管理,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面试现场实现全方位监控、录音、录像;
3.工作人员对考生个人信息、考试成绩等严格保密,严禁随意公开或向他人透露;
4.试题保管、转运及成绩报送等环节,严格执行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5.对考生的复试咨询需礼貌接待,合理解释、规范疏导,并做好沟通反馈。
七、考务培训
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命题教师开展考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复试政策、业务流程、工作纪律、评判规则与标准,以及相关平台使用方法。所有参训人员需签署《宁夏医科大学保密责任承诺书》,明确安全保密责任与义务,清晰知晓招生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及纪律要求。
本细则由宁夏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宁夏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