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提高硕士生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依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为依据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总原则
复试工作将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录取硕士生的质量的同时,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二、复试组织管理
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院党委书记任主任,人事教育部、科技办公室、党委(纪检)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为成员,统筹推进造纸院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
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负责人、招生办负责人组成,负责复试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监督检查,统筹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复试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组成,人数不少于五人,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面试考核工作。
人事教育部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开展并协调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三、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
1. 复试时间:拟于2026年3月20日前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详细复试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2. 复试方式:2026年造纸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四、复试成绩要求
考生进入制浆造纸工程专业及材料与化工专业复试的最低分数为264分;单科 (满分=100)最低分数为35分;单科(满分>100)最低分数为53分。
五、复试程序
(一)考生复试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接收材料邮箱: rhx@cnppri.com
相关材料包括:
(1)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3)考生简历电子版;
(4)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扫描件,往届生交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5)《政审表》扫描件(本表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章);
(6)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扫描件;
(7)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8)考生近 6 个月内体检报告电子版。
(二)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按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六、复试比例
为本学科招生规模(不含校内外推免生)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七、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突出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由面试,专业课笔试,专业英语笔试三部分组成。
(一)面试
面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英语水平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
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的听说能力,重点检测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技能。
(二)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重点测试考生系统掌握学科基本知识,以检测学生是否具备继续学习深造的学科基础和潜在能力为主。笔试为闭卷笔试,时间为4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专业英语笔试
专业英语笔试为闭卷笔试,可查阅英语字典,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我院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并结合综合素质面试进行综合考量。
九、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60%;
专业课笔试满分值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5%;
专业英语笔试满分值为100分, 占复试总成绩的15%。
即:复试成绩=面试成绩×60%+专业课笔试成绩×25%+专业英语笔试成绩×15%
十、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 ×60%+复试成绩×40%
十一、调剂相关规定
1.符合我院对报考条件的要求;
2.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我院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申请调剂考生原则上为普通全日制本科考生。
根据国家调剂政策,结合我院所需专业人数进行调剂,相关流程按照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有关要求执行。
十二、录取工作
进入复试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即复试成绩少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十三、考生查询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一)复试考生名单
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拟于3月20日前在研究院网站公布,网址为:www.cnppri.com。
(二)拟录取名单拟于5月13日前在研究院网站公布, 网址为:www.cnppri.com。
十四、复试接待及受理考生投诉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复试接待电话:010-64778017
(二)受理考生投诉及监督举报电话
1.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010-82837456
2.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 010-64778063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