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全力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办公室、各系领导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2.成立纪律督查组,负责对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3.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学科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考核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权重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分数线及名单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为准。
复试权重:
艺术学专业考生、艺术硕士(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学位考生,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40%。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一)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查询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系统内“复试安排查询”功能或我院网站公布的信息及时了解复试时间、地点安排、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并按相应复试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纳费用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三)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1)、复试通知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网报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此外,还需提供本科(专科)期间成绩单、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其他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名称+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发送至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公共邮箱:ysysjxyyjszs@ynu.edu.cn。考生应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复试方式、时间及要求
1.复试方式:线下现场复试
艺术学:面试
艺术硕士(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实践能力测试 + 面试
2.复试时间
3月20日(星期五):艺术硕士(美术与书法、设计)
3月21日(星期六):艺术学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复试顺序将在复试群中公布。
复试QQ群:1087576367,申请入群时请标明“姓名+专业方向”,非实名不予入群。
3.复试准备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若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该表,需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并经学院同意后,可暂缓提交。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3)考生签字确认的《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已在网报时提交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且符合有关条件的考生: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签订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合同书》(附件4)。
纸质资格审查材料应在复试正式开始前(至少提前1天)送至云南大学东陆校区英华园博学楼60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交指定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当天,考生请提前30分钟到达复试地点。进入候考区请配合候考工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工作(出示身份证原件、纸质版的复试通知书、初试准考证与本人进行比对),并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与面试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手机等通讯、录像设备进入考场,物品均交由候考工作人员保管。
4.复试要求: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专业实践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专业综合知识占80%,外语听说能力占20%;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各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艺术学——面试
1.考核时间:不低于20分钟,其中包括专业理论面试和英语水平能力测试。
2.材料准备:凡能证明考生专业能力的材料均可制作成PDF文件或者PPT,现场展示给考官;考生代表性作品请自行携带至考场展示。
·美术与书法
(一)复试前准备工作
1.每位考生可提前准备代表自己真实水平的作品(十幅以上),PDF格式,以便现场接入U盘展示。
2.考生携带代表性作品(五幅以上)至复试现场展示。
注意:考生对个人提交展示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画材要求(考生自备):铅笔、碳铅、墨、素描画纸(四开)、宣纸(不小于四开)、毛笔、印石、刻刀、油画成品框至少两个(50*60厘米)等。
(二)复试专业实践考核
1.考核时间要求:
油画创作方向:写生180分钟,油画创作180分钟
中国画创作方向:写生120分钟,中国画创作120分钟
书法方向:篆刻90分钟,书法创作90分钟
2.作品考核要求:
中国画、油画方向:现场造型能力 + 创作能力测试
书法方向:篆刻、书法创作
(三)复试理论考核(面试)
1.考核包括专业理论面试和英语水平能力测试。
2.材料准备:凡能证明考生专业能力的材料均可制作成PDF文件或者PPT,提供复试现场展示。
·设计
(一)复试前准备工作:
复试画材要求(考生自备):快题设计绘图工具。
(二)复试专业实践考核
1.考核时间要求:180分钟(3小时)
2.作品考核要求:现场快题设计能力测试
(三)复试理论考核(面试)
1.考核包括专业理论面试和英语水平能力测试。
2.材料准备:凡能证明考生专业能力的材料均可制作成PDF文件或者PPT提供复试现场展示,或者携带至现场展示。
(五)考生诚信复试要求
复试结束后考生一律不得将复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发现和核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复试成绩计算
进入复试的所有考生,按照相同标准计算综合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40%。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
(八)复试结果公布
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3.实行录像回溯制度,对于关键环节以及考生提出异议的问题重点进行抽查和检查。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5.实行复议及申诉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四、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选择在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向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相关要求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另外,考生视觉、听力等方面须符合艺术类专业相关要求。
五、录取
1.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在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的综合成绩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先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工作,再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调剂考生按照复试批次实行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3.复试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有关要求,在新生系统进行申请,详见《入学须知》。
六、其他
1.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下达的加分数据为准,时间截至报考专业复试工作结束之前。
2.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或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和核实,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复试咨询和申诉渠道
复试咨询:0871-65036629(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申诉电话:0871-65036881(学院纪检)
部门: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东陆校区艺术与设计学院博学楼6楼
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云南大学研究生院(http://www.grs.ynu.edu.cn/)及“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为准,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复试培训工作。敬请各位考生通过以上提供的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七、本细则由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
2.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3.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4.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合同书
5.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