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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责编:admin 2026-03-16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有关精神和规定,以及《韶关学院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复试安排,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结果公开、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原则。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拔规律,综合应用笔试、口试、实验等多种考核方式,重点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维护考生合法利益,增强服务意识,规范、高效地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四)坚持择优录取原则。专业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招生专业上线生源数量不足拟招人数120%的专业,安排全部第一志愿上线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比例可以适当扩大,严把质量关口。

二、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统筹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及复试工作要求,学校决定2026年各招生专业的复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前的人脸比对、个人资料提交和审核环节采用教育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的平台。

三、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订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面试小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面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鼓励聘请符合遴选标准的外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专家参加面试。另外配备工作秘书2名,1人负责复试记录和协调安排有关事宜,1人负责联系安排考生的有关事宜。

(四)纪检监察室和研究生部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加强对复试过程的检查和督导。

四、复试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于3月2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见各学位点复试工作方案。

调剂考生复试于4月2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学校根据调剂工作进展情况另行公告。

(二)复试分数线

按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A区初试成绩要求。

招生专业总分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机械2643553农业2403350

(三)复试名单确定

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按上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要求

1.原则上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位点可以在此要求内自行制定。

2.严格执行“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工作程序。“两识别”,即人脸识别(比对考生本人与证件照片是否一致)和人证识别(核验身份证、准考证和学生证原件);“三随机”,即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即综合比对四大数据库,报考库(研招网报名信息)、学籍学历库(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人口信息库(公安身份信息)、诚信档案库(考试违纪/作弊记录)。

3.复试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结束后须立即进行电子扫描并将纸介质和电子扫描版均提交研究生部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五)关于加分政策

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考生等,其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

五、复试内容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

六、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按要求在学信网“远程招生面试系统”上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学位点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

提交材料清单:

①身份证原件(军人提供军官证)(过期证件无效)。

②学籍学历材料: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③本科期间成绩单(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往届生如提交复印件则须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④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⑤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其他材料及所获奖励材料等。

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入学后三个月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调剂

(一)调剂基本原则

1.所有调剂均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的其他条件要求。

(三)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和安排将另行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韶关学院研究生部官网公布。

八、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算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九、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二)各学位点招生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体格检查

我校2026年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信息公开

(一)学校层面信息公开

1.学校在韶关学院研究生部官网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2.汇总各招生学院考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信息,同步在韶关学院研究生部官网集中发布,方便考生统一查询、接受社会全面监督。

(二)各学院需在网站公示的信息:

1.学位点复试工作方案。

2.各专业拟招生人数。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实际下达招生指标人数为准,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复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微调,经学校审批后公布。

3.复试考生名单: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等应进行说明。

4.学院考生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

5.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及时主动公开。

十二、监督和复议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

(二)考生投诉、申诉。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在15日内作出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申诉和监督电话:0751-8120049(研究生部)

0751-8120015(纪检监察室)

电子信箱:sgxyyjsb@sgu.edu.cn

十三、其他

以上内容如与国家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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