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医学部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之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制定,“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分数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划定。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公布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动态版块(以下简称“研招动态”,网址:https://yjsy.bjmu.edu.cn/zslq/zsdt/index.htm)。除专项计划外,医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时间与方式
医学部复试工作于3月下旬启动。复试工作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和方式请关注“研招动态”和培养单位(例如: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等)网站通知。
三、复试细则及名单
医学部各研究方向在符合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一般按照200%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实施细则、复试方式近期将陆续在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布,考生也可在医学部研究生院网站“研招动态”查看网站链接汇总,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密切关注报考培养单位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按要求参加复试。每位复试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在考生明确表示已作全部答完毕时可提前结束面试。
四、复试要求及程序
1.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培养单位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2.硕士生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各培养单位招生复试细则(链接见研招动态通知)中的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可下载附件中的空白表格(附件1)后填写。
(2)个人陈述。可于附件中下载模板(附件2)。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复印件)。
(5)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操作技能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等。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培养单位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参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复试细则。
(7)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及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在3月15日23点前提交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研招办邮箱(yzb@bjmu.edu.cn),并在复试前向招生培养单位提交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1)-(5)为必须项,(6)、(7)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或培养单位要求提交。
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硕士生复试费缴纳
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将于3月18日起向所有复试考生(包括内地和港澳台考生,不含外国留学生)报名时填写的邮箱发送邮件(需更改邮箱的考生,在3月16日前向医学部研招办邮箱yzb@bjmu.edu.cn发送更改邮箱地址说明),考生根据邮件内提示,须于收到邮件48小时内完成线上缴纳复试费,缴费后方能参加复试。参加两次及以上专家组复试的按次缴纳复试费。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医学部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医德医风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
医学部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考生还须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学习方式在复试录取阶段不予更改。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调剂与研究方向调整
报考北京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完成一志愿复试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和达到报考专业北京大学医学部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未进入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可进行研究方向调整报名。考生申请调整的研究方向与一志愿研究方向须为相同学科专业(2026年北京大学医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同专业代码、相同专业名称)。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请关注“研招动态”-北京大学医学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研究方向调整报名公告(3月20日前发布)。
六、录取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百分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比50%,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计算。复试及格(60分以上)的考生,总成绩按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排名,以实际剩余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校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2.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医学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版块进行公示。
3.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七、港澳台生
港澳台生的复试录取标准和要求,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领域学生相同。
八、外国留学生
同一专业相同类型的申请人采取同一方式进行复试。外国留学生的复试录取标准与中国籍同专业/领域学生相同。
九、其它事项
以上事项除明确标明硕士生外,均适用于博士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
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10-82802337、2338
招生监督电话:010-82805630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为准。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