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复试管理规定,本着对广大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全面考核选拔优秀考生,并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细则。
一、复试材料提交
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或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大学成绩单(带公章)、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手签字诚信复试承诺书、培训及获奖证明等材料。
特别提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20日-3月30日
(具体安排以复试通知为准)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4月8日-4月28日
具体安排请关注调剂通知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
1)面试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相等,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面试内容:要求考生汇报5分钟PPT(包括:①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②科研或临床实践心得;③报考专业研究领域综述;④自我评价:性格倾向、心理素质、团队合作、特长等);英语口试5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
3)要求各面试专家广泛提问,面试主要考核学生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与广度、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敏锐性和逻辑思维能力、学术思想及进取能力、学科前沿了解程度、科研或临床实践能力、交流沟通能力、思想品德考核等。
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考核小组专家须为每位考生填写《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复试考核记录》,由复试考核小组秘书把复试成绩汇总入《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复试考核结果》,复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及格者,方具备录取资格。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录取名次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四、注意事项
1)错时错峰分专业进行复试。
2)复试小组所有工作人员及复试专家按要求集合到指定复试场所,不得迟到、早退。
3)复试小组秘书要提前联系参加复试的学生,确保复试考生按时到场。
五、录取
1.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人员的确定步骤:
1)以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向下排序;
2)按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考生;
3)在拟录取考生中双向选择分配导师。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相关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调剂
1.待我所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后开启调剂工作。
2. 符合国家录取分数线。
3. 调剂考生考试科目须与我所考试科目相同相近。
4.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
5. 英语需达到全国大学英语6级(CET6)水平。
6. 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我所提出调剂申请,请在系统中备注所选定的调剂方向,同时发送个人简历(备注首儿所调剂+姓名+方向)至研招邮箱:kjc@shouer.com.cn
八、公示情况
复试名单及结果全部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首都儿科研究所官网https://www.shouer.com.cn/yjszs.html?_isa=1”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布内容为:
1.研究所本专业招生计划;
2.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
3.每位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4.拟录取考生名单;
对于不录取的考生,在复试结论中要写明评价意见,并由复试小组负责解释。如有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疑问,应及时给予妥善答复。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我所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我所纪检部门派专人参加复试巡视工作。
3.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及时在研招网上公布。
4.如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通知一周内向我所研招办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所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决议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考生。
5.考生在复试期间有任何异议,可拨打
考生咨询电话:85695562;
首都儿科研究所纪检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5695213;
首都儿科研究所
2026年3月10日
附件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及保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