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广播影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1.计划招生数及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计划招生数及由《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所确定的一志愿合格考生数量,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130100]艺术学计划招生 10 人已接收推免生 1 人,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为 362 分,等额复试;
[135400]戏剧与影视01 广播电视广电编导方向计划招生 20 人已接收推免生 3 人,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为 362 分,等额复试;
[135400]戏剧与影视02 电影导演方向计划招生 20 人已接收推免生 1 人,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为 362 分,等额复试;
2.复试名单见附件。
3.[135400]戏剧与影视01 广播电视广电编导方向、[135400]戏剧与影视02 电影导演方向专业拟开展调剂工作完成招生工作,详见后续发布的《辽宁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130100]艺术学、 [135400]戏剧与影视01 广播电视广电编导方向、 [135400]戏剧与影视02 电影导演方向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报告书》等按要求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进行线下现场复试。考核内容按《辽宁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公布内容和考核形式进行复试。
二复试考核项目
1.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 20 分, 占复试成绩的 20%。考生成绩未达 12 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及学术创新潜力;综合实践素质、运用本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1.专业课及综合素质笔试
考试由我院组织。专业课及综合素质笔试成绩计入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笔试成绩未达到满分 60%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30100]艺术学笔试科目:影视作品分析,卷面满分 40 分。
[135400]戏剧与影视01 广播电视广电编导方向、[135400]戏剧与影视02 电影导演方向笔试科目:作品分析,卷面满分 20 分。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计入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每名考生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面试成绩未达满分 60%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30100]艺术学面试科目: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问答,满分 40分。
[135400]戏剧与影视01 广播电视广电编导方向、[135400]戏剧与影视02 电影导演方向面试科目:专业知识问答和专业技能展示,满分 60 分。专业技能展示考试内容详情见附件。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考试满分均为 100 分,60 分及格,两门考试成绩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参见《辽宁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
三、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可于 3 月 26 日后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首次登录前考生须完成系统注册,其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须与“研招网 ”报考信息一致,按操作提示完成材料提交并配合学校完成审核。
参加复试的全部一志愿考生应在 3 月 28 日前完成材料提交第1 至 3 项材料,第 4 项材料为非必传材料,调剂考生在复试考核开始前 24 小时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提交材料要求详见《辽宁大学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请各位考生于 3 月 28 日 15时前登录系统并按操作提示完成心理测试。调剂考生心理测试时间请见广播影视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四、复试安排
详见附件。
五、调剂
具体参见《辽宁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
六、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 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 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
2.录取规则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依次录取,严格按照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考生总成绩,并根据计划招生人数、复试录取办法审核拟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初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初试业务课一科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初试业务课一科目成绩依然相同,则按初试业务课二科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拟录取类别
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 2024 级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请相关考生于 2024 年 4 月 15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就业合同提交我单位,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合同请到《辽宁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下载。被我校拟录取的 2024 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4.拟录取名单
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
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依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开学报到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监督
广播影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广播影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见官网
本实施细则由广播影视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二 ○二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