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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2024考研复试公告:亚澳商学院

责编:陈俊岩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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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亚澳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1.计划招生数及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计划招生数及由《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所确定的一志愿合格考生数量,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0202J1]国际商务与管理计划招生10人含已接收推免生3人,一志愿无合格考生,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为338分。

2.[0202J1]国际商务与管理拟开展调剂工作完成招生工作,详见后续公布的《辽宁大学亚澳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0202J1]国际商务与管理专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依托“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同时以“腾讯会议”作为应急系统。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内容涵盖《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中已公布的笔试、面试和实践操作等内容;同等学力加试为网络远程笔试,其他考核项目一般为网络远程面试。

二复试考核项目

1.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考生成绩未达12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考生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80分,占复试成绩的80%;考生成绩未达测试满分的60%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请参见《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内容说明》中关于专业复试内容的说明。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两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两门考试成绩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笔试,网络远程考试时长60分钟/门。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参见《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

三、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可于3月26日后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lnu.yzsystem.com首次登录前考生须完成系统注册,其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须与“研招网”报考信息一致,按操作提示完成材料提交并配合学校完成审核。

调剂考生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提交材料要求详见《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调剂考生心理测试时间请见亚澳商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准备

考生需提前以“双机位”形式准备应试场所,确保应试场所独立、可封闭、无干扰,并配合学校完成网络环境测试确保满足复试需要。此外,严禁考生在考研辅导培训机构内或由其参与提供的场所内进行复试。

具体要求参见《辽宁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二系统测试

详见亚澳商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三复试日程

详见亚澳商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五、调剂

具体参见《辽宁大学亚澳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

六、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

2.录取规则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依次录取,严格按照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考生总成绩,并根据计划招生人数、复试录取办法审核拟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复试成绩依然相同,按照初试统考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三三门课程成绩总和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初试统考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3.拟录取类别

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24级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请相关考生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就业合同提交我单位,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合同请到《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下载。

被我校拟录取的2024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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